南投地方法院。翻攝Google Map
35年前,南投草屯一名15歲簡姓少女放學後失蹤,其父母為了尋人,辭去工作2年,開著貨車全台認無名屍,只是沒有一人和女兒特徵相同。前年警方啟動DNA比對計畫,簡父連忙提供DNA進行比對,還是沒有發現,夫妻倆最後一絲希望破滅,委由兒子為妹妹聲請死亡宣告,南投地院於今年2月裁定准予。
判決書指出,1988年讀國三的簡姓少女,某日跟父母說,放學後要去草屯碧山巖附近的寺廟玩,卻就此失去消息,讓簡父、簡母相當焦急,透露女兒上課都很正常,不知道怎麼會突然失蹤。
一開始,簡父和警察一起尋找少女下落,但好幾個月過去,依舊毫無音訊,簡父、簡母猜測女兒可能已經過世,於是辭去工作,開著小貨車走遍全台認無名屍,盼能找到女兒,可是2年下來,沒有一個人與女兒有相同特徵。
不願就此放棄的簡父、簡母,一等就等了30多年,前年警政署要求全台警察局為所有無名屍採集DNA建檔,簡父也抱著一絲希望,連忙提供DNA比對,可惜仍未找到相符者。
去年,簡父、簡母忍痛接受事實,委由兒子向南投地方法院提出聲請,宣告簡姓少女死亡。
經法院查詢,確認簡姓少女並無出入境、刑案及在監在押紀錄,也無全民健險、勞保投保等資料,亦無申辦電話使用,當地里長也說,40年來都未再看到她,由於簡女失蹤已逾法定的7年時間,因此裁定准予簡女的死亡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