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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警察吃案?高雄人妻如廁險遭性侵 夫駁2點與事實不符

    2024-01-19 20:18 / 作者 施書瑜
    高雄人妻到六龜區農會旁的公廁如廁,險遭男子拉入性侵。民眾提供
    高雄驚傳人妻到六龜公廁卻險遭有性侵害前科的男子拉住,還伸手摸她試圖性侵,稍早受害人妻丈夫表示,看到新聞報導指稱嫌犯因酒醉乞討金錢未果而發生拉扯,與事實不符,強調嫌犯沒有「乞討金錢」,且「沒有喝醉」,與警方說明的內容有所出入,警方疑似吃案。

    險遭性侵的簡姓女子丈夫周先生表示:「16日當天晚上,我老婆要去上廁所,嫌犯卻意圖將我老婆拖進廁所,在我老婆奮力掙扎下,才掙脫衝出呼喊救命,我也馬上壓制張姓嫌犯」,周先生痛批,當時嫌犯埋伏在廁所門口,性侵意圖明顯。

    周先生進一步指出,「當我看到新聞報導,卻發現與事實不符,張姓嫌犯根本不是要討錢,當下張嫌還用手扣住我老婆脖子,造成我老婆挫傷,後來老婆掙脫到外面呼救,我馬上將嫌犯壓制,大約晚間7點多到六龜警分局報案作筆錄」。

    據警方說明,「本月16日晚上19時許,民眾報案於本轄某公廁有醉漢意圖乞討金錢並與被害人發生拉扯,經友人制止並報警處理,警方到達現場發現張姓嫌疑人身上有濃濃酒味,案經帶返所詢問釐清案情後,係因犯嫌酒醉,乞討金錢未果而發生拉扯,而造成被害人輕微挫傷,全案詢問後,依強制及傷害罪嫌,隨案解送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

    周先生不滿表示,「我要再澄清一次,並不是因為喝醉討錢,發生拉扯,是嫌犯意圖性侵」,周先生強調:「我們警局作筆錄後,向警方陳述,我太太是被嫌犯拖行進廁所,意圖性侵,從頭到尾沒有提到討錢」,與在警局所作筆錄有所出入。

    對此,警方也做出說明,本案依法逮捕嫌疑人,製作被害人及證人筆錄,並全程錄音錄影,被害人製作筆錄時被害人先生亦全程在場陪同,全案依嫌疑人、被害人等所陳述內容記載,依法移送;此案為求慎重,經請示檢察官,檢方意見:如被害人對於案情有任何補述,本分局亦將依法製作筆錄補充併卷提供檢察官偵辦。

    發稿:18:11
    更新:19:48(新增警方最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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