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示意圖。本報繪製
壯遊旅行社施姓女負責人挪用團員預付的144萬多元旅費,未依約匯給國外地接社,導致27名團員在東歐克羅埃西亞旅行時慘遭扣留險被丟包,施女竟還偽造銀行外匯水單騙團員有付錢。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施女涉犯《刑法》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將她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施女於2023年11月至2024年9月間,招攬「東歐巴爾幹半島單飛13天精選之遊」,吸引沈姓醫師等27名團員報名。每人團費11萬5800元,另有27人分別加價訂購商務艙及豪華經濟艙機票,陸續將總計144萬7600元款項匯入壯遊公司彰化銀行帳戶。
不料施女取得團費後,因資金周轉出現問題,竟挪用這筆預付款項,未能支付國外行程及住宿費用。行程預定於2024年9月26日至10月8日進行,原定由施女親自帶團,後來她聲稱身體不適,臨時改由曾姓領隊帶團出發,施女則留在台灣處理後續事務。
一行人抵達國外後,地接社因始終沒收到尾款,於2024年10月4日當場扣留團員與領隊,要求每人必須補繳2000歐元才能繼續行程。團員急忙向台灣反應,施女明知根本沒付款,卻在台北辦公室用Word軟體打出不實交易資訊,剪貼至真實水單後影印偽造。
施女偽造2張兆豐銀行外匯水單並拍照,透過LINE傳給不知情的曾姓領隊,佯稱早已在9月5日與10月4日分別匯出歐元5萬元及1萬元給國外業者,藉此壓下團員怒火。然而國外地接社根本沒收到錢,最後全靠沈姓醫師當場刷卡代墊208萬元,全團才免於被丟包。
沈醫師返國後不甘受害具狀提告,案件由嘉義地檢署報請高檢署移轉北檢,並結合觀光署告發及台北市調查處移送。台北地檢署偵結後,認定施女偽造並傳送偽造水單的行為,涉犯《刑法》第220條第2項、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起訴。
至於團員指控詐欺部分,施女堅稱沒有詐騙意圖。她辯稱曾於9月4日匯款歐元1萬元訂金給馬其頓業者並代訂機票,但因團員陸續報名收費,無法在3天內依規定繳費,再加上當時遇到颱風襲台,導致其他旅行團的款項無法收齊,資金鏈瞬間斷裂,才會沒辦法支付尾款。
告訴人沈醫師也向檢察官表示,先前曾參加過該旅行社的客製化行程,服務品質不錯,所以才會繼續報名東歐團;曾姓領隊也證稱,施女當時確實因為颱風導致資金調度困難,事後已坦承偽造水單並致歉。檢方查調帳戶明細,確認施女確實有將部分款項用於購買機票與鐵路票券。
檢方考量壯遊公司先前確有實際營運與安排行程的事實,收取的款項也用於旅遊業務,難以認定施女從一開始就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詐欺主觀意圖,因此針對詐欺罪嫌部分不另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