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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糖證實5月就驗出苯駢芘超標!粗油不符標準拒收 通知福懋換貨

    2026-08-02 10:15 / 作者 駱肇樑
    台糖強調,公司於採購大豆粗油原料前送驗時發現檢驗不合格,因此拒收,且依法非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的通報義務人,與南僑等廠商情況不同。翻攝Google Maps
    針對外界質疑台糖涉及事先知情中聯油脂超標事件,台糖今日(8/2)發布聲明表示,公司原料或大豆沙拉油商品自今年起已檢驗32件,皆符合檢驗標準、且苯駢芘(Bap)低於標準2ppb,強調台糖油品絕對沒有問題。另台糖公司於採購大豆粗油原料前送驗時,即發現其檢驗不合格,因此拒收,未將原料帶回、也未製成產品,非《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所要求之通報義務人,與南僑等廠商狀況不同。

    台糖今日發布5點聲明,第一,台糖公司製賣食用油已一甲子,除從美國自行進口黃豆榨油外,因不足額而外購的黃豆粗油原料,歷來均採公開招標。

    台糖強調,履約過程中均嚴格把關,進貨前台糖公司皆會先到供應商端封槽採樣,送第三方公證單位(SGS)檢驗,待檢驗結果合格後,才准許供應商將封槽內的油品運往台糖公司精煉成沙拉油。

    第二,今年該項粗油採購為300萬公斤,由福懋公司得標請中聯代工出貨。台糖人員於5月11日赴台中中聯公司進行取貨前送驗,5月15日下班後才取得檢驗報告,得知苯駢芘(BaP)為14.7ppb、高於規範標準,5月18日上班日台糖公司即明確告知福懋公司,該槽粗油不符合提貨標準而拒收、將油留在台中。後福懋換貨給台糖公司。

    5月21日第一批粗油原料採樣檢測苯駢芘(檢測結果1.6ppb)檢測合格,於5月27日交貨,6月11日第二批採樣檢測苯駢芘(檢測結果0.9ppb)檢測合格,於6月18日交貨,二批合計201萬4000公斤,第三批因中聯油脂成品苯駢芘超標事件爆發而無交貨。前兩批粗油原料經精煉後成為沙拉油,後續自行送檢皆合格。

    第三,今年自驗12件、主管機關驗20件,苯駢芘都低於標準。台糖已自行送驗5件黃豆(未驗苯駢芘)、2件大豆粗油、1件大豆沙拉油,皆符合相關檢驗及衛生標準。中聯油品事件爆發後,前述兩批向福懋採購而製成的沙拉油,台糖日前已配合政策採預防性下架,並於7月9日暫停相關包裝生產作業,並主動擴大成品檢驗4件,均符合標準。

    台糖指出,因中聯油品事件爆發後,7月8日食藥署抽驗大豆沙拉油(留樣品)8件、7月11日高雄市衛生局抽驗大豆粗油1件及大豆沙拉油(完整包裝)11件,衛生主管機關共檢驗20件,檢驗苯駢芘均為合格(<2ppb),台糖沙拉油本身品質安全無虞,僅因配合政策採取預防性下架措施。

    第四,台糖強調,中聯油脂公司供貨的是粗膠原油,是製造食品油脂的「原料」,並非產品,不適用同法第7條第5項的通報義務,台糖並無違法。此外,該批粗膠原油「原料」自始至終都被鉛封在賣方廠內,台糖公司因檢驗不合格而直接「拒收」,相關原料從未進入台糖公司的供應鏈、工廠、倉庫,亦未進行任何運送或加工,以上兩點與南僑等其他業者是自主檢驗「自身食品產品」,而發現檢出苯駢芘不符規定的情況完全不同。

    第五,經濟部於7月28日派國營事業司及政風處赴台糖公司小港廠,查核今年上半年所有的油品(原料、半成品)進出來源與貨單,確認有無用到可疑之油品或半成品。確認台糖公司所言,與資料記載有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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