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美濃的農地被盜採砂石,違法回填營建廢棄物,引發社會關注。國民黨高市黨部提供
高雄美濃遭開挖盜採土石,出現如「大峽谷」般的坑洞,再回填大量的營建廢棄物,為什麼違法濫倒營建廢棄物的問題這麼嚴重,政府應對作為是否有「對症下藥」?
美濃多處農地與國有地被爆出嚴重的非法盜採土石,並回填磚瓦、石塊等建築廢棄物,「美濃大峽谷」事件震驚全國社會,但美濃案只是「冰山一角」,類似的違法濫倒營建廢棄物的黑市問題,幾乎是蔓延至全台灣。
環境部的統計,
2015年至2024年,多達2500起非法傾倒事業廢棄物的移送案件,其中與營建廢棄物有關的案件占大多數,2025年至今也發生多起重大案件,而且遍布不同區域及用地屬性,除了常見的山坡地、農地,還有不肖人士從台南的漁電共生光電案場及魚塭下手,保育區如高雄旗山馬頭山及台中高美濕地也難倖免。
追蹤事業廢棄物長達30年的台南社區大學環境小組召集人黃煥彰,舉法院認證2013年台塑石灰副產品非法進入台南市土資場及附近魚塭為例指出,非法棄置案件常以營建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為掩體,當越來越多農地被埋入有毒廢棄物,作物生產將成問題,也無法保障台灣的糧食安全,這是「全國性的國土危機」。
回收再利用量能沒提升 廢土工程填築比例低建築物及土木工程施工、拆除、裝潢等過程,會產生剩餘土石方、混凝土塊、磚、鋼筋、木材、玻璃、塑膠等,都是營建工程的副產物,可以分為「剩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兩大項。
「剩餘土石方」是指凝土塊、磚瓦、泥土、砂石等必要的建築物「結構」,由內政部國土署負責管理,可送至土資場或做為工程填築材料。
拆除修繕會出現的木板、塑膠板、玻璃等五花八門的營建廢棄物,主要區分為可再利用的營建混合物(R-0503)及非再利用、走處理程序的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
營建副產物(民眾習慣統稱為營建廢棄物)主要項目。截自內政部簡報
從官方的統計數據來看,近年來營建廢棄物產生數量是持續上升,去年達到230萬噸,但可再利用的營建混合物的數量及占比,並未跟著成長,甚至有些微下滑。去年營建剩餘土石方產量是4130萬立方公尺,直接作工程填築的比例也不到2成,大多數都是進到土資場。
然而,不論是營建廢棄物處理設施或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設施,現在申報有實際進場的處理量,都只占年處理量的一小部分,為什麼還是有這麼多甘冒風險,非法濫倒的情事發生?
區域失衡、成本低、急趕工 助長非法濫倒「北台灣『胃』比較小,我們很難消化(指財務)啦!」一名清除業者點出「區域失衡」造成的原因。他說,雙北及桃園因為公共建設多,都市更新、土地重劃或危老重建相對也較積極,建案工程相對的剩餘土方量較多,可是北台灣土資場遠不及土方新增速度,且因為「僧多粥少」,北台灣的營建廢棄物收受處理費用,相對也比較高。
北部推動建案相較其他區域多,但相對的土資場或處理設施出現「區域失衡」。洪敏隆攝
依據內政部統計,
去年各縣市土石方產出及外溢情形統計分析,六都營建剩餘土石方占全國的85%,其中55%來自北部地區,新北、台北及桃園是土石方外溢量最多的縣市,新北甚至高達324萬噸,台北及桃園各有57及50萬噸,由於運送土石方或營建廢棄物的車輛都是長程輸運,也增添管理及追蹤流向的風險。第二個原因是,台灣營建工程的廢棄物處理經費偏低,環境部在2022年有做過調查,營建廢棄物處理費用占工程費用比例,新成屋工程有2成比例的經費占不到1%,舊翻新工程也有3成以上是不到經費的5%。受訪的清運業者坦言,每次承攬都會被不斷壓低價錢,可是,北部的進廠處理費用偏高,運至中南部又要增加運送成本,「載一車裝修營建廢棄物前幾年只要3、4千元,後來飆到1萬、1萬2,現在行情已超過1萬5,甚至快2萬元!當然就會有人甘冒違規傾倒風險。」
第三個原因是「營建工程搶快」的陋習。很多工程單位的施工進程都抓很緊,為有利下一階段建築工程盡快開始,很多是以俗稱大鋼牙的怪手,直接整棟破壞後,全數送往再利用機構分類,且很多營建廢棄物是夾雜室內裝修材等,這又衍生出
第四個原因「後端處理能力不一」,因為每個收受營建廢棄物的處理廠,分選效率不同,很多僅以簡單篩分破碎搭配人工撿拾,甚至進場的標準都還是以「目視」是否有超過混雜標準做設定,若後端處理拒收,只好走違法填埋途徑。營建工程搶快的陋習,經常可見怪手直接全部剷除建物,全部清運走。洪敏隆攝
裝潢廢棄物管理長期遭漠視 整體事廢居高不下第五個原因是長期被忽視的「裝潢廢棄物管理」。這些年因為選用耐震、防火或輕質材料的需求,複合式材料來越普及,卻因為過於複雜,衝擊後端再利用機構及處理機構的負擔,連帶衍生去化或非法傾倒之問題。裝潢的廢棄物流向管理,是過去被忽視的環節。洪敏隆攝
第六個原因是「整體事業廢棄物持續攀升」問題,台灣事業廢棄物的產生量近年持續增長,但相對的處理量能不足,導致有業者會利用清運營建廢土夾帶有毒事業廢棄物,加劇環境惡化。因此國內很多再利用機構,是兼具土資場身份,共用機具場地,申報時廢棄物處理程序未與其他製造程序確實分開,造成產品、廢棄物等不易區分,甚至只是假借土資場名義,實際收受事業廢棄物。
營建工地開挖後的營建廢棄物流向管理是很重要的課題。洪敏隆攝
地方「政商關係」,查緝不力、抓小放大內政部去年5月修正「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取消土資場的轉運功能,杜絕繞場行為,也規定營建剩餘土石方清運車輛必須安裝GPS,並透過全流向管理系統運作,並且將違規傾倒廢土納入國土利用監測進行變異點通報,監測頻率通報也從原本的3個月1次改為每月1次。
國土署國土計畫組副組長朱偉廷說,衛星監測能夠幫助辨識出地表是否有「變異」,但無法像無人機一樣拍攝具體內容。因此,後續仍需依靠地方政府進行實地查核與違規處理。未來會加強督促地方政府落實查報作業。
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理事長陳祺忠以苗栗為例,廢棄物多是非法傾倒在山區,且數量不大,通常只是一小車的量,因此許多非法傾倒活動無法被察覺,且相比其他縣市,苗栗的環保稽查點較少,因此通霄鎮福龍里有一處濫倒點,1年內被傾倒10餘次才被抓到。
苗栗地檢署破獲違法濫倒營建廢棄物的不法集團。苗栗地檢署提供
雖然中央有運用科技找到變異點通報地方查察,但是,
陳祺忠直言,地方查緝不力的關鍵是「政商關係」,廢棄物問題之所以難以解決,是因為它與地方政治人物有著錯綜複雜的關係,許多縣市的議長、副議長等高階政治人物,本身可能就涉及砂石、廢土和廢棄物的生意,或是與相關利益集團結盟,這些集團會捐贈大量現金給政治人物,讓他們來維護這些不法行為。
陳祺忠感慨,也因為如此,在查緝非法傾倒時,通常只會抓到司機,而真正的幕後主使卻逍遙法外,若不從根本上解決這些政治人物與利益集團的問題,廢棄物問題將永遠無法解決。
苗栗地檢署查獲集團多部載運廢棄物的犯罪車輛。苗栗地檢署提供
光靠GPS、加重刑責「對症下藥」?對於美濃大峽谷及馬頭山等廢棄物傾倒等重大事件,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署長賴瑩瑩說,環境部已將《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送至行政院審查,預計10月底前送交立院審議。修法重點在加重刑責罰責,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刑責將從現行最高5年徒刑提升至7年,並可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若發生於農地、生態、資源利用環境敏感地區將再加重刑責,並且追繳不法利得,並要公司負責人、控制股東負連帶責任,避免脫產卸責。
另外,環境部將統一再利用管理權責,把現行分散於各部會的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規範,整併由環境部統一窗口管理,確保制度一致性。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認為,《廢清法》應該修法明確定義每噸廢土或事廢要罰多少錢,依照傾倒的量計算該罰的金額,否則拉高刑責跟罰金的上限,法官如果還是輕判,也難達到嚇阻作用。環境部要把事廢統一管理權責,雖有助於改善現在各部會嚴謹不一及多頭馬車的情況,但就怕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為「都是環境部的事」,呼籲政府應該要有打擊違法廢棄物傾倒的決心,提升至行政院層級,才能真正整合環境部以外部會,有效管理廢棄物。
營建工程開挖後,很多石塊土方都未被當作資源再利用。洪敏隆攝
國外經驗借鏡 強化事前分類、再利用 源頭押金才有約束力謝和霖說,正本清源的源頭管理,營建廢棄物應該比照現在資源回收項目,例如光電板回收雖然有其爭議,至少有個回收機制,是由能源署先跟業者收費, 依照環境部回收計畫執行,至少能掌握去向,及交由合法處理機構。
謝和霖強調,營建廢棄物處理技術都有,但過去因為建商的成本考量,執行成效不彰,政府明明手上握有武器–「核發建築執照、拆除執照」,要拆除或開挖時,會有多少的事廢量都是可以估計,業者要先提計畫審核通過,並且先繳交預估處理費用及一筆保證金,才會核發執照,並且找專業機構查核,確認去向無虞,再把處理費給處理機構,保證金退還給建商。
看守台灣協會呼籲應該比照先進國家,強化營建廢棄物產出階段的源頭分類,才能建立良好的營建廢棄物循環體系,預防任意丟棄破壞環境之可能。日本跟德國就要求營建廢棄物的強制分類,要求特定項目於源頭即行分類並送交再利用,日本建設工地要在施工前提分類計畫書,甚至特別要針對排放的廢塑料成分提出調查報告書。美國則是採取規範回收率,要求送交再利用者應達一定比例。另外,德國要求機構之設備最低配置及分選效率等,以提升機構水準。
營建工程綠色設計入法,逐步推動源頭分類與處理升級對此,
資源循環署表示,目前正在研擬推動的「資源循環推動法」草案,會將「營建工程源頭現場分類減少廢棄物」列入草案第13條綠色設計準則之一,未來一定規模的營建工程要遵行執行,現階段則會先由內政部訂定的「建築物拆除施工指引」,優先以公共工程強制性推動「營建工程源頭現場分類減少廢棄物」措施。另外,內政部已於今年2月17日公告修正「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 要求土資場附設營建混合物分類場的再利用機構,需具備破碎機、粒徑篩、風選機、磁選機、人工撿拾檯等設備,並要求明確區分土資場與再利用機構之區域,但設施改善需要時間,將待業者展延或變更時,要求完成設備更新。
針對裝潢廢棄物的流向管理,今年7月1日起已要求營建或裝修廢棄物產生地位於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者,清運者應於清運時申報流向、收受者應於收受時確認重量,預計明年7月擴大適用範圍至所有直轄市及基隆市。循環署說, 截至今年8月31日止,雙北申報比例均達9成5以上,桃園只有68.5%,針對未申報的業者名單,要求各環保局加強個案輔導。
美濃大峽谷案反映政府長期輕忽營建廢棄物治理的弊病,政府在通盤檢討清運管理及加重刑責嚇阻之外,不要忽視徹底分類、源頭減量才能根本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