蛙蛙文創違法賣醫療口罩,負責人張友慧一審判2年。資料照。讀者提供
新冠肺炎疫情嚴峻時期,蛙蛙文創揪團賣口罩引發退貨爭議,台北地檢署循線查出,負責人張友慧(原名張智人)、胞弟張維倫未經核准卻生產醫療口罩販售,獲利超過4400萬,檢方將兩人依《醫療器材管理法》、《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名起訴。台北地院今依《醫管法》判張友慧2年,另依《公司法》驗資不實判4月得易科罰金,另判蛙蛙文創100萬罰金,張維倫無罪。可上訴。
調查指出,蛙蛙文創2020年疫情期間做起口罩生意,透過不少知名公司的福委會揪團買口罩,但接下高達2億訂單卻無法履約出貨,受害者遍及全台,多地消保官都接獲投訴,成為史上最大宗口罩消費案。
有505名消費者控告時任負責人李子斌(已歿)等25人詐欺,檢方認定,蛙蛙文創當時只是調不到貨,事後也和消費者協商退貨,認為純屬民事糾紛,處分不起訴。不過,檢方意外查出,蛙蛙文創雖然領有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核發的販賣藥商許可執照,但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竟製造販售醫療口罩,這部分已然觸法。
張友慧胞弟張維倫一審判無罪。資料照。讀者提供
檢方認為,蛙蛙文創未取得特威公司授權或同意使用的「特威守護兔醫用口罩」的紙盒及外箱,卻在自家生產的「看我臉色醫療口罩」上,冒用自行印製的「特威守護兔醫用口罩」紙盒及外箱包裝,混充為醫用口罩,再寄送給訂購的消費者,獲利高達4401萬2095元。北檢將張友慧、張維倫涉犯《醫管法》等多項罪名起訴,而蛙蛙文創須另科處罰金刑。
北院今天依《醫管法》判張友慧2年,另依《公司法》驗資不實罪判4月,折合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蛙蛙文創罰100萬,未扣案的211萬元不法所得沒收。而張維倫則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