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公司提交立法院書面報告,說明中聯油脂粗油苯駢芘超標事件處理過程,強調5月發現不合格原料後即拒收。台糖提供
中聯油脂致癌油風暴延燒,檢調揭露台糖5月已發現中聯粗油苯駢芘超標。台糖報告指出,311油槽樣品檢出14.7ppb,較標準2ppb超標7.35倍,台糖隨即通知福懋並拒收該批原料,但未通報引發爭議。台糖今(5日)赴立院報告重申,在得知該批原料超標後立刻拒收,並無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回收義務,相關處理流程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規範,並無違法情事。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5)日原定審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案,不過國民黨召委盧縣一臨時新增「從致癌油事件發展迄今,中央一味『蓋牌、吃案、當門神』有關行政究責之重做完整調查報告」專題報告案,要求針對台糖失職、食安警訊傳遞斷鏈責任、團體訴訟求償進度,以及未來如何確保國軍團膳、學生營養午餐安全等議題提出說明。
此次專題報告邀請衛生福利部、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教育部、國防部、經濟部、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等相關單位出席備詢。
台糖書面報告表示,115年度截至7月31日止,公司向福懋油脂採購涉及中聯來源粗油共2批,合計2014公噸,經第三方檢驗均符合國家品質規範。然而,受到中聯油脂苯駢芘超標事件影響,台糖自7月9日起採取預防性下架措施,針對生產批號20270531至20270708,共45批大豆沙拉油及烤酥油、合計2146公噸產品進行下架。
台糖指出,除已包裝產品外,另有未包裝大豆沙拉油約735公噸儲存於廠內油槽並依相關程序妥善管控。總計共有2881公噸之出貨及未出貨油品 受到影響,目前待衛生主管機關通知可上架期程。從原料端發現不符標準便會拒收,台糖公司、衛福部食藥署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已進行多次檢驗,累計32次皆符合檢驗標準。
至於外界質疑台糖5月未通報一事,台糖指出,5月11日抽驗不合格的粗油,係福懋公司委託中聯公司代工之原料,存放於台中中聯公司311油槽,自始至終並非台糖所有,也未運送至台糖廠區。
台糖說明,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立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辦理回收,並通報地方主管機關。不過,本案中福懋委託中聯供應的黃豆粗油屬於製造大豆沙拉油的原料,並非最終「產品」;且台糖是在拒收該批原料的情況下,並無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回收義務,因此不涉及該條文通報責任。
台糖強調,公司處理流程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規範,並無違法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