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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方奶被比喻「等於兩瓶可樂」?食藥署:配方乳、母乳含糖量相似

    2025-08-28 13:12 / 作者 游騰傑
    餵奶示意圖。圖取自於Pexels
    國內知名母嬰用品品牌日前在社群影片中聲稱「小朋友奶粉一半以上為糖份,因為奶粉很甜,可能會造成嬰幼兒過動」,引發不少家長氣炸批評製造恐慌。食藥署今(28)日嚴正澄清,強調市售嬰幼兒配方食品皆經查驗登記,糖含量與母乳相近,並無外界所傳過量疑慮。

    此案起因於媽媽餵公司(Mamaway)在社群平台釋出一則影片,聲稱「嬰兒配方奶含糖量高,一瓶奶粉的一半以上都是糖,等於2大瓶可樂,嬰兒喝了這麼多糖後,會使得其腸道中的益生菌減少、壞菌增加。此外,糖多的寶寶很容易過動」。影片一出隨即在網路引發熱議,不少醫生、網友痛批內容錯誤,認為該訊息恐造成配方奶家庭恐慌與壓力。

    對此,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廖姿婷指出,1歲以下之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係作為母乳代用品,故採取加強管理措施,依據食安法第21條及「特殊營養食品應向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查驗登記」公告規定,應先向衛生福利部辦理查驗登記並取得許可文件後,始得製造、加工、調配、改裝、輸入或輸出。目前經衛生福利部查驗登記之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共128項。

    廖姿婷表示,依據台大醫院健康電子報資料,一般足月產母親的成熟母乳,每100毫升可提供乳糖6.7至7.8克,而目前市面上核准的配分奶都在該範圍內,以衛生福利部查驗登記許可在案之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及特殊醫療用途嬰兒配方食品,依產品標示之使用方法及用量,經沖泡後,每100毫升之糖含量,與前述母乳可提供乳糖含量6.7至7.8克,尚無明顯差異。

    廖姿婷強調,每個配方奶皆符合嬰兒成長發育所需之營養需求,且依據「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規定,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營養標示皆應標示糖含量,家長可多元比較選擇,也表示鼓勵以母乳哺育為優先,當無法餵哺母乳時,建議諮詢醫師、營養師或醫護人員等專業人員意見,就嬰兒自身狀況來選擇合適的嬰兒配方食品及正確成食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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