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擬修法80歲以上聘外籍看護免巴氏量表 婦團勞團聯合聲明反對、痛批「侵害人權」

2024-12-24 20:43 / 作者 綜合中心
外籍看護照顧老人配圖。廖瑞祥攝
面臨超高齡社會與少子化衝擊,國民黨立委於今年6月提出修法,主張80歲以上長者不需經過巴氏量表評估即可直接聘雇外籍看護,立法院今日(12/24)排審,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多個團體發表聯合聲明反對,並痛批這是侵害人權、性別歧視的作法。

原本家中長輩需申請看護移工,家屬須至醫院請醫師專業評估開立巴氏量表,但過去曾有家屬要求醫師開立此表遭拒而發生衝突,甚至動手傷人。多名國民黨立委今年6月提出修《就業服務法》第46條,建議家中有80歲以上長者、或70至79歲患有二期及以上癌症者,聘雇外籍家庭看護時可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以減輕台灣家庭的照護壓力。

立法院今日排審相關法案,雇主團體表達支持看法,多個民間團體包含家總、身心障礙聯盟與台灣社會福利總盟則嚴正反對。

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DCU)等多個團體發表聯合聲明,指出以擴大「家庭聘僱移工制度」回應長照需求是侵害人權、性別歧視的作法。

聲明指出,台灣聘僱家庭看護移工的制度,是被國際認證的奴工制度,看護移工沒有隱私權、生育權、工時工資與都沒有基本保障、面臨嚴重的性騷擾甚至性侵風險、不能自由轉換雇主、受仲介層層剝削。

聲明主張,立院若通過此修法,只是以擴大奴工市場、侵害人權的制度,來解決台灣的長照,又看護移工99%是女性,此修法也是明確的性別歧視。

聲明表示,大幅放寬家庭聘僱移工之資格是人權毒藥、不但更加固化一對一家戶聘僱機制,更非解決照顧需求的萬靈丹,呼籲各黨團積極監督長照政策改革,提出#兼顧照顧品質與人權保障之方向,確保民眾長照需求不漏接。

聲明呼籲,立法院勿通過此修法,各黨團應優先監督政府落實家庭看護移工人權保障(包括基本工資、工時上限等),廢除移工禁止自由轉換雇主之規定、推動全面政府對政府(G to G)直接引進。

聲明認為,政府應將移工納入公共長照體系,保障其與本國勞動者相同之勞動條件、收入待遇,避免移工拉低本國勞動者薪資之疑慮,亦能同時回應長照人力短缺之困境。

聲明建議,應暫時停止目前勞動部主責的「移工多元陪伴試辦計畫」,各黨團應積極監督衛生福利部與勞動部共同投注資源研擬新版試辦計畫,包括據實、深度檢討2013年鐘點移工移工試辦計畫與現行長照制度,將精進方案整合進新版試辦計畫,包含制定適合的評估量表, 淘汰過時不符合實際需求的巴氏量表;邀集服務提供者、服務使用者與移工團體代表開會討論試辦計畫之規劃與執行,廣納社會意見;以「滿足多元需求、費用可負擔的長照制度」為目標,採直聘管道、在本外勞同工同酬之條件下提供公共長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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