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讀大學、1年服兵役方案確定,將在今年九月實施。圖為2013年新竹基地新兵訓練。路透社
役男義務役將恢復為一年,為了役男履行國民義務同時兼顧學習與生涯規劃,教育部研議讓學生有機會在大學4年期間完成兵役。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教育部已訂定彈性修業實施指引,協助學校提供相關彈性修業措施,並透過三大支持機制,讓有意願之就學役男得於就學期間同時兼顧服役並完成學業。
義務役役期將恢復為一年,針對就學期間有意先入營服役的役男,教育部擬規劃「1+3方案」,1年服兵役、3年讀大學,把應修學分集中在3年的學期中間和寒暑假期間,如此即得以在4年原本大學修業時間,完成學業與履行兵役義務,不會延誤升學或就業。
教育部指出,役期恢復一年後的首批適用對象為2005年(含)以後出生的役男,於112學年度陸續開學(2023年9月中旬)進入大學學士班就讀,學士班學生即可適用彈性修業指引所列的彈性措施。
放寬每學期最高學分數教育部指出,校內學則或相關教務章則於符合學習進程的前提下,將適當放寬學士班每學期最高學分數等規定,以利學生彈性選修課程,且於原定修業期限內超修之學分不予收取學分費。
此外,暑期修課部分,學校依原定之暑期課表開課,並放寬暑期開課申請條件,以利就學役男申請修讀;如該課程選課人數不足,仍由學校協助開課,就學役男應繳交之費用則依學校原達暑期修課開課人數規範之學分費標準收取;如學校因此衍生開課經費之差額由教育部補助;另學校得媒合學生進行暑期跨校選課,或跨校合作共同開設暑修課程。
休學入伍期間不計修業年限跨校選課部分,教育部指出,就學役男如遇課程衝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無法選課時,學校應放寬現行各校規定「學士班須校內當學期或暑修未開設課程始得跨校選課」之限制,並放寬校際選課學分數上限。
至於修業年限,教育部表示學生辦理休學入伍服役後,休學期間不計入原有修業年限,休學期間亦不納入修業年限計算。
教育部也表示,學校應規劃就學役男休學後復學的銜接方式,針對學生入伍服役後復學(包括若發生中途驗退或停役情形),提供選課輔導、課程銜接及學習輔導等協助。
推出三大支持機制此外,教育部也提出了三大支持機制,包含:教育部提供經費補助(國立大學每一專案服役學生6萬元、私立大學每一專案服役學生12萬元;暑修學分費差額);另外,提供課程選修彈性、考照與實習輔導及服役後復學輔導等給予學生協助;第三、學生申請本彈性修業措施,其彈性修業與服役期間所支出之費用(含學雜費與學分費),倘逾原定修業期限應繳交之學雜費額度,其差額教育部補助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