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總籲停止頒發兒少孝行獎,圖為內政部過去頒發孝行獎的現場。內政部提供
別再用孝行獎束縛孩子!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家總)今(4/3)表示,許多18歲以下的兒少因需照顧身心失能的家人,被迫提早承擔責任,呼籲政府與民間應停頒各類孝行獎給這群「兒少照顧者」,停止美化他們也應該被照顧的事實,同時推動友善照顧校園,以提供即時的支援服務。
家總秘書長陳景寧說,快樂成長是每個孩子都享有的基本人權,但這些兒少照顧者沒有受到足夠的保障與支持,還出現在台灣孝行獎或募款廣告裡,明顯違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精神,「這在先進國家是很丟臉的行為」。
家總表示,先進國家多年前即已注意到相關問題,英國在1995年推行的「照顧者認可與服務法」便將18歲以下未成年照顧者列入法律保障對象,政府必須進行需求評估,提供相關資訊及支持服務,例如允許暫時遠離學習的休息,或上課可攜帶手機、可晚到校等權宜措施,以保障孩子的「正常童年」。
陳景寧認為,對於這群家有身心失能或長輩失親職的兒少們,教育部應盡速推動「友善照顧校園」,讓學生能夠安心向師長吐露困難,讓第一線的師長具備辨識兒少照顧者的敏感度,並給予適切關懷及提供協助。
家總建議三項具體作法,一是進行兒少照顧者的需求調查,但必須注意調查方式不評價、不傷人;二是建立兒少照顧者負荷評估量表,並提供適切的支持服務,例如教育部應與衛福部或社家署合作,加速連結長照2.0或支持家庭的資源;三是制定正確認知兒少照顧者問題的教材,辦理師生培力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