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示意圖。陳品佑攝
中小學校長協會、家長團體指出,近年來,教育法規的修訂立意雖為保障校園安全與淘汰不適任人員,卻在執行面上引發了意想不到的副作用,不僅癱瘓行政,更使校園陷入不安定與不信任危機,尤其,近日校長遭霸凌投訴件數高達153件,高達9成3以上的申訴來源竟是教職員。因此,家長與校長陣線聯合呼籲教育部應優化調查制度,把校園還給教育,各縣市政府並應提供實質的法律諮詢與訴訟補助,捍衛教育工作者權益。
中小學校長協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十二年國教聯盟10日發布聯合聲明指出,近兩年上路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與「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兩大法規,因缺乏完善的分流與緩衝機制,已造成校園內部互信基礎崩壞。法規不僅未能帶來和諧,反而引發校園動盪與過度興訟的氛圍,導致校內信任蕩然無存,最終受損的是無辜學生的受教品質。
聲明表示,目前校園內僵化的受理機制,讓教育工作者動輒得咎。現行法規缺乏彈性,使得親師之間、甚至教職員內部的日常溝通摩擦,動輒被迫升級為正式調查案件。基層老師們首當其衝,承受極大的檢舉壓力;與此同時,校長受到不適任調查辦法的檢視,更成為浮濫申訴的重災區。
根據中小學校長協會最新調查資料顯示,校長遭霸凌投訴件數高達153件,令人憂心的是,這153件投訴案中,由家長提出的僅佔極少數(7件),高達九成三以上的申訴來源竟是教職員。這項極度失衡的現象凸顯了一個嚴重的結構性問題:現行制度迫使校園內部失去溝通空間,過度依賴冷冰冰的調查程序,真實反映了目前校園內部正處於一種不安定且毫無信任的緊繃氛圍中。
聲明強調,絕對支持依法處理真正不適任的教育人員,但當制度設計讓校長與教師必須將大量工時與心力,耗費在應付無止盡的調查報告、答辯,甚至陷入因公涉訟的司法糾纏時(目前仍有多達18件訴訟進行中),備課與規劃校務的時間便遭到嚴重擠壓。
除此之外,聲明指出,教師為避免動輒得咎,出現「防禦性教學」的自保教學方式,而校長為求自保與應付興訟,也無奈出現了「少做少錯的領導」,對接辦教育主管機關委託的各項比賽、活動避之遠之。當教育工作者深陷內耗,便無法提供優質的教學環境,這不僅讓期盼安定辦學的家長深感憂心,更是對學生受教權益的實質損害。
家長團體強調,家長送孩子上學,最期盼的是一個安定、和諧且充滿教育熱忱的學習環境。頻繁的調查與對立,只會虛耗教育資源,讓優良的師資與校長心灰意冷。為終結這股校園動盪,維護學生的受教品質,校長協會與家長團體共同向教育主管機關提出三大具體訴求:
一、建立事前調解機制,以對話代替對立 在排除性平、體罰及重大違法事件的前提下,建請教育主管機關針對一般行政管理與人際衝突,建立校長與教師事件處理前之調解機制。鼓勵親、師、校三方在對等且受保障的狀態下進行溝通,快速化解誤會,避免校園關係被制度撕裂。
二、增訂案件分流機制,避免行政資源虛耗 鑑於目前申訴案件「虛耗調查資源極高」,建請盡速增訂處理分流機制,制定客觀的「受理分流檢核表」做為行政初篩與分流判斷之依據。讓輕微的校園摩擦回歸校內溝通解決,避免「小案大辦」癱瘓學校行政量能,讓老師與校長能將時間與心力還給學生。
三、呼籲各縣市補助訴訟支援,提供實質法律後盾 主管機關需檢討法規,避免放任親師生在浮濫申訴中互耗。建請教育主管機關與全國各縣市共同推動訴訟支援機制,針對遭不實檢舉、面臨投訴或調查初期的校長與教師,提供實質的法律諮詢與訴訟補助,勇敢捍衛教育工作者與學校的清白,讓校園回歸安定。
聲明最後強調,教育是國家的根本,唯有將老師從防禦性教學中鼓勵而回復熱忱、將校長從不敢積極領導中激勵而勇敢承接教育重任,親、師、生、校才能重建互信,共同守護孩子的受教權,讓教育向上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