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高為元赴美覓職爭議,校監會做出4提案,卻未被公布。清華大學提供
針對清華大學校長高為元先前於確定連任後,仍赴美參與校長遴選,清華大學校務監督委員會曾於上月21日開會並做出4點決議及提案,原本結果應由清大秘書處公布,不過校方卻至今未公布。校監會昨日(9/1)晚間透過高為元前重要幕僚李敏的臉書公布校監會會議紀錄,李敏直言,校監會本應是學校公正的獨立單位,校監會結論卻未被公開,質疑校監會的權限遭校方限縮。
李敏昨日晚間於臉書公布校監會在其臉書留下的4個提案內容,包括高為元赴美參加夏威夷大學馬諾阿分校校長遴選案,請秘書處提出校長出國請假紀錄(包括申請時間、請假天數、請假事由等),及校長出國期間的職務代理人,校長是否使用公務資源,包括是否使用公務座車、公務經費等,經校監會彙整後再下次校務會議專案報告。
第二提案是高階主管是否有「不作為」之行政措施查詢,校監會請4位現任副校長及主任秘書提供資料,針對第二任校長任期開始前,是否知情高為元將參加他校校長遴選一事進行回答;若答案為否定,是否知情校長參與他校校長遴選,及高為元在他校校長遴選結果揭曉前,是否對獲選他校校長進行任何預先因應的積極及具體措施。
第三個提案是了解此次事件是否造成清大校譽的損害、是否造成未來領導治理校務的困難,該提案請計算機中心提供意見調查結果,包括分教師、職員、學生及校友四群,透過校務資訊系統,進行具可信度的匿名意見調查,為期2週,可抽樣調查。提案四是為避免類似情形發生,建議相關單位訂定資訊揭露條文,以及遇到相關事件的標準處理程序。
李敏直言,清大未依程序公告校務監督委員會8月21日的會議紀錄「實在是個大驚奇」,認為是行政單位拿出法規或程序,限縮校監會討論提案的空間。李敏表示,高為元的作為在清華、甚至中華民國高教史都是史無前例,學校行政單位拿條款限縮校監會能夠討論或質疑的事項,是限縮校監會獨立運作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