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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市國小4年109次校安通報 10大教師工會提4大訴求:建立高風險學生退場機制

    2026-08-04 15:09 / 作者 陳怡穎
    台灣教育產業工會等10大教師工會發表聯合聲明,呼籲教育部及各地方教育局處正視制度失能,並提出4大訴求。翻攝自臉書
    台北市一所國小近日爆發校園暴力事件,一名學生自一年級入學至今,4年間累計109次校安通報,多次攻擊老師、同學及破壞公物,造成師生身心受創,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對此,台灣教育產業工會等10大教師工會今(8/4)日發表聯合聲明,批評教育主管機關至今僅以公文往返、推諉卸責,未能有效協助第一線學校,呼籲教育部及各地方教育局處正視制度失能,並提出強化行政支援、建立高風險個案退場機制、主動介入失能家庭及提供受害師生法律協助等4大訴求。

    教師工會指出,該名學童4年間累計109次校安通報,包括攻擊同學58次、攻擊老師33次及破壞公物18次,校內師生長期處於不安之中。部分教師在制止或處理學生行為後,還遭家長陳情、報警、提告傷害,甚至申請性平調查,使第一線教育現場承受巨大壓力。

    聯合聲明表示,保障學生受教權及尊重個別差異固然是教育核心,但不能以犧牲其他師生的生命安全及受教權益為代價。當學生出現嚴重行為問題,家長又拒絕配合醫療介入、特殊教育鑑定或親職教育時,現行制度往往將所有責任留給第一線學校承擔,教育與行政系統隨即陷入停擺,這並非單一事件,而是各地教育現場共同面臨的困境。

    針對第一項訴求,工會要求教育主管機關善盡教師實質雇主責任,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規定,負有預防「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的法定義務。當學校通報高風險行為個案後,教育局處應立即提供充足行政支援與相關資源,並全額負擔受害教師醫療、心理諮商及法律扶助費用,不應讓教師獨自面對職場暴力。

    工會也主張,若涉案學生具有特殊教育學生身分,主管機關應為高風險班級配置1比1全時特教助理員及專責行為介入輔導員。目前特教助理員人力不足、服務時數有限,在「校校有特生、班班有特生」已成常態下,政府應將特教助理員納入正式編制,徹底改善現行人力不足問題。

    第二項訴求則為建立高風險個案緊急退場與強制轉銜標準作業程序。工會認為,當學生行為已構成重大安全威脅或導致教學完全中斷時,教育主管機關應修訂相關自治法規,建立「暫時性隔離」及「緊急轉銜機制」,賦予學校明確法源依據,以維護整體班級受教權及校園安全。

    至於第三項訴求,工會呼籲教育主管機關主動介入失能家庭。工會指出,許多校園暴力事件背後反映家庭功能失調及親職教育失能,現行《家庭教育法》及兒少相關法規缺乏跨局處強制介入機制,導致學校面對拒絕配合的家長求助無門。教育局處應會同社會局、衛生局等跨局處共同介入,必要時向法院聲請強制親職教育與司法介入,甚至依法對未善盡監護責任的家長進行行政處分;若學生疑似具有特教需求而家長拒絕鑑定,也應依《特殊教育法》第20條要求家長配合。

    第四項訴求則是提供受害師生完整法律支持。工會認為,當行政體系無法有效處理時,民、刑事司法救濟是保障權益的重要途徑,教育局處應積極協助受害教師及同班學生家長進行集體法律諮詢與訴訟,透過司法途徑促使拒絕配合的家長承擔實質責任,同時要求教育部全面檢討制度漏洞,主動推動修法補強。

    10大教師工會最後強調,「沒有校園安全,就沒有教育品質;缺乏資源與配套的政策,終究是一場徒勞。」呼籲教育部及各地方教育局處正視第一線教育現場困境,盡速建立完善的校園安全與高風險個案處置機制,保障全體師生的人身安全及受教權益。

    此次聯合聲明由台灣教育產業工會、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基隆市教師職業工會、新竹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新竹市教師職業工會、苗栗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及澎湖縣教師職業工會共同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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