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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場禁智慧眼鏡!大考中心擬加重罰則 配戴、攜帶不計分「嚴重取消資格」

    2026-07-27 17:04 / 作者 曹岡陽
    114學年度分科測驗,北市建中考場。資料照片。廖瑞祥攝
    AI時代已經來臨!各種AI衍生用品也越來越普及,其中一項就是AI智慧眼鏡,不過今年學測、分科測驗均查獲考生配戴AI智慧眼鏡應試,引發考生與家長討論。大考中心考試委員會今天(7/27)舉行115學年分科測驗考生違規審議,拍板確定將智慧型眼鏡的處置,從其他電子穿戴式裝置中單獨列出,且加重罰則,無論配戴、攜帶一律不計分,甚至情節嚴重可取消考試資格。

    《中央社》報導指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考試委員會今天召開會議,審議115學年分科測驗考生違規,大考中心也研擬調整有關行動電話、電子穿戴式裝置於116學年度考試簡章中的違規處置。

    大考中心考委會討論後,決議修正第8條,考試開始鈴響後,若發現考生配戴或攜帶智慧眼鏡,依下列情形分別處置:置放臨時置物區未關機,該節不予計分,情節重大者,取消其考試資格;配戴或隨身攜帶或置放於抽屜中、桌椅下、座位旁,無論是否使用,一律視同舞弊,該節不予計分;若拒絕交出或拒絕配合查驗,取消考試資格;有其他重大舞弊等情事者,依法追究責任。

    大考中心主任張新仁說明,面對越來越多的智慧科技產品,防弊必須達到最高規格的「零容忍」,尤其智慧眼鏡作弊功能愈來愈強大,有必要列為防弊的重中之重。

    但是為了防止考生使用AI舞弊,張新仁建議從源頭處理,建議各間教室直接用阻斷器屏蔽,但是涉及到政府跨部會,包括教育部、考選部、NCC合作,才能從源頭遏止。

    至於行動電話、智慧手錶、智慧手環、耳機等其他電子穿戴式裝置,以及其他具有傳輸、通訊、記憶、掃描、拍攝、錄影、翻譯、計算或人工智慧生成功能的器具,則採分級處理。若置放於臨時置物區但未完全關機,或隨身攜帶、放置於抽屜、桌椅下、座位旁,將扣減該節成績,英聽扣3級分、學測扣3級分、分科測驗扣4級分;若拒絕交出或拒絕配合查驗,該節不予計分,情節重大者取消考試資格;若有明確使用情事,則該節不予計分,情節重大者取消其考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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