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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教總周日上街促廢校事會議 國教盟、全家盟反對:可修不可廢

    2026-01-23 15:07 / 作者 林佳鋒
    部分教師團體呼籲廢除校事會議,但也有老師認為制度可修不可廢。示意圖,李政龍攝
    教育部12日修正公布校事會議相關辦法,教師團體全教總不滿,將在周日(1/25)上街要求廢除。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全家盟)、國教行動聯盟(國教盟)、人本教育基金會則認為制度不該走回頭路,國教盟更主張「修制度不廢制度」,以免折磨教師,也不可傷害孩子權益。

    教育部日前修正公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強調改革受理檢舉制度、明確案件分流處理,包含先由校長召集調查委員等4人會議決議是否受理投訴,且檢舉案件若為匿名則不受理,此外新增輔佐人制度,行為人、被害人接受訪談時,得依法由輔佐人偕同到場參與。

    對此,全教總日前到教育部抗議,直言教育部沒有改善問題,尤其4人會議的設計,排除校長表決權更是可笑,讓校長不用負責任,形同「巨嬰」,呼籲教育部應從根本著手,廢除校事會議。

    全家盟今(1/23)發聲明喊話絕不可廢除校事會議。盟理事長蕭東原以台師大女足抽血案為例,台師大教評會原決議懲處無關痛癢,包括不予晉薪、不得超授鐘點、不得在校內外兼職兼課等,要不是媒體大肆報導,加上教育部施壓,怎能做成解聘且4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的處分?他強調,不論考核會還是教評會,「師師相護」的案例劣跡斑斑。廢除校事會議、回歸教評會,無疑是請鬼拿藥單。

    國教盟也主張,制度不該無視過去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師師相護」的事實,應該「修制度不廢制度」。理事長王瀚陽建議,可公布「受理分流檢核表」,規定不應進入校事會議的樣態,以及必須啟動外部調查的條件,確保「大案」辦到位、「小案」擋門外。

    不過,針對外界「師師相護」的指控,全教總認為,部分團體不該以此標籤否定校園行政專業,傷害教師尊嚴,主管機關應導正社會對「大案」與「小案」的認知落差,還學校與教師公道。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也表示,校事會議實施以來爭議頻傳,制度設計「寧可錯殺、不願放過」已失去立法原意,除了要廢除,政府更應增訂冤案補償,讓被濫訴、調查後案件不成立的教師獲得補償,且讓不適任的調查人員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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