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詐欺、當車手已經成為青少年最主要犯罪行為。詐騙示意圖。本報繪製
如今,詐騙已經取代毒品、竊盜成為青少年最大宗犯案類型。警界分析,大多數犯人都是幫詐騙集團當車手,他們多半認為「只是幫忙領個錢」,既沒有罪惡感,也能快速現金入袋,而其實車手往往會一犯再犯,陷入無法翻身的窘境,專家呼籲,要及早從教育面下手,阻斷走上歧途的風險。2015年時,青少年犯罪案件類型第一名是毒品,第二則是竊盜,如今,詐欺一支獨秀地成為青少年犯罪最大宗。根據警政署統計,2023年度少年嫌疑犯中,有2成為涉及詐欺,青年則高達3成,其中過半數是擔任車手,替詐騙團體到超商ATM領取贓款,甚至到府取款。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七大隊第一隊副隊長洪丞奇分析,青少年淪為車手,目的基本上就是為了賺錢,「他們其實都只是想要換一支手機而已」,車手的報酬大概是拿取金錢的1到2%,也就是拿100萬的話可以獲利1萬,常見的途徑就是同儕介紹,說只要幫人跑腿領幾萬塊,「就說領個錢而已。」
2023年青少年嫌疑犯涉案類型前五名
在網路宣導鋪天蓋地的現在,洪丞奇指出,這些人其實也知道自己是去做詐騙、當車手,但是詐騙集團會跟他說沒關係,未成年會塗銷前科、不會有案底。然而,他強調,只要有一個被害人出現,少年的監護人就要負連帶賠償責任,而往往警察也只能抓到車手,後頭的集團會斷網逃逸,因此若指使的集團沒被逮補,車手與監護人就要負擔起賠償財損責任。
「他覺得反正只是去ATM提款,他看不到被害人,就沒有罪惡感。」刑事警察局預防科長林書立則表示,他們問過少年犯為何要當車手,對方說,像去超商打工很辛苦,一個禮拜賺的錢還不如來領一次錢,金錢確實是最大的誘惑。
車手賺快錢一再犯案 檢警「不再手軟」林書立強調,儘管如此,近年來可以看到,法院對於車手的判決已經越來越嚴格,過去車手都會辯稱自己無知、無意,「但現在政府宣導成這樣,你活在台灣不可能不知道這是詐欺」,起初法院都會有憐憫心,覺得這些年輕人就是沒有錢、家人需要治病等,現在檢警也會要求重判,「你不判的話,他永遠跑出來再犯。」
去年(2024)12月底,一名車手在全國犯下第18案後遭一審判10個月有期徒刑。林書立以此舉例,表示每次羈押幾個禮拜,說改過自新就又可以出去,然後繼續當車手,被抓再關完再繼續,這代表刑度太輕,車手也不用供出幕後主使者。
警方指出,大多數的少年犯都是為了幾萬塊的快錢而誤入歧途。圖為詐團贓款示意圖。讀者提供。
「我不講頂多判兩三個月,講出來的話,以後賺錢的金雞母就沒了。」
林書立表示,而其實像去年5月有3名台灣車手在日本犯案,僅2個月就遭日方判3年8個月徒刑,可以看到速度也是重點,否則從被抓到起訴等半年,一審又等一年多,這段空窗期犯人就可以不斷再犯,其實平均來看,每個車幾乎都是作案30次,「他不會只作案那一次,一定是變成是以這個維生。」反詐騙納入課綱 法治教育讓從小扎根對此,林書立也強調,目前政府的詐欺防治,不僅有納入金融、保險或科技領域,也有跟教育部合作,事實上,刑事局2年前就已經跟教育部合作,開發防詐課程模組,讓學生從小學習相關知識,一方面防止被詐騙,一方面也告訴青年,不要加入詐騙集團。
目前教育部已經開發反詐騙課程模組給各級學校使用。廖瑞祥攝。
教育部則說明,目前課綱已將法治教育、反詐騙教育融入社會及綜合活動等領域,且也完成反詐騙課程模組及教材包,依不同學習階段建構課程架構,教學內容包括如何預防詐騙、面對詐騙如何應變、詐騙發生後的救濟途徑、可能的法律責任以及如何避免成為加害者等,後續將搭配教師研習推動,增加教師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