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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師不提告」小6童仍被帶走…校方說明曝光 警方「堅持帶人」網炸鍋

    2024-12-03 13:29 / 作者 曹岡陽
    台中市長盧秀燕昨震怒,但今天表示昨天話說太快願意致歉。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發生小六男童因與老師發生衝突,隔天竟被警察從校園帶走的製作筆錄、移送少年法庭的離譜事件。今天(12/3)最新進度是,校方公布一份內部信件,內容是事發的詳細經過。當天情況是,小六童向老師道歉後,老師向警方明確表示「不對學生提告」,但警方堅持必須走完流程,因此將師生帶去警局作筆錄,網友也炸鍋,認為警方應該要負起最大責任。

    台中市議員李中昨天爆料此事,案件曝光第一時間,台中市長盧秀燕震怒痛批教師「不適任」、校長「治理無方」。另外2名警員記申誡、所長遭到調職。不過,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天表示,昨天「不適任」說得太快,她願意向老師致歉。

    今天稍早,學校的內部信也流出,網友們發現「帶回警局」是警方的堅持,以下為信件全文。
    該校內部信【事件經過】
    三月二十六日
    學生在體育課中以樂樂球棒攻擊任課教師,導致教師左大腿紅腫挫傷,老師前往驗傷。家長請學生向老師道歉,其用心令人肯定。

    三月二十七日
    學生在學務處未道歉,教師為維護自身權益報警,學生於警方到場後進行道歉。
    學生道歉後,教師明確向警方表示不對學生提告。
    警方認定已經通報,依程序必須連同老師與學生一起帶往警局製作筆錄。
    學務主任立即通知家長,家長表示會到警局會合,並告知校長。

    六月二十一日
    保護庭介入處理,開庭時,校長全程陪同生、師出庭,學生當庭道歉,教師亦拍拍學生,達成和解,法院裁定結案。

    七月二十五日
    家長申請「教師不當管教」校事調查,校方受理後進行相關校事調查,經調查結果教師「不成立不當教」情事。


    對此,台中市警局第一分局回應,本案員警執法程序未臻周延,致觀感不佳,已查明疏失並處分在案,本分局持續加強宣導同仁,進入校園處理案件應恪遵內政部警政署函頒「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規定及流程,以確保校園自治權利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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