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灣文學館召開「阿龍圖像事件」道歉記者會,由館長林巾力率主管及同仁向媒體先進及社會大眾說明、致歉。台文館提供
國立台灣文學館日前爆出吉祥物「阿龍」抄襲中國繪師作品爭議,今日(5/18)召開「阿龍圖像事件」道歉記者會,由館長林巾力率主管及同仁公開致歉,並宣布對於這次出現抄襲的112年合約提出賠償訴訟,113年的合約也將研議解約,館員將送考績委員會,正副首長則自請處分。
台文館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館長林巾力針對這次台文館發生的「阿龍圖像抄襲事件」,代表台文館向大眾致歉。尤其因本次事件智慧財產權遭受損害的「嗷嗚龍寶」原創作者「童年Nora」道歉,還有一直以來非常信任且支持台文館的朋友們致歉,也因為這個事件造成社會連日的紛擾致上最深的歉意。
台文館吉祥物「阿龍」(左圖)爆出抄襲中國繪師「童年Nora」的作品「嗷嗚龍寶_AoWu」(右圖)。翻攝台文館、空罐速寫社臉書
林巾力說明,這次的事件主要是因為館方的輕忽、失職、委託廠商抄襲在先、欺騙在後,致使政府威信、形象遭受嚴重打擊,台文館深深自責。眾多媒體、民眾因相信台文館而對原創者有所誤會、指責,這全部責任都應由台文館承擔。
台文館指出,作為文化部所屬三級的國家級文化機構,理應該對於原創性及智慧財產權有絕對的要求與重視。但這個事件從5月8日的發生至今的處理與說明過程,台文館內部確實有許多必須深切檢討的地方。針對抄襲一事,再次向中國原創者「童年Nora」道歉。報載原創者將跨海提告,台文館該負的責任絕不逃避,會謹慎地依循法律程序面對。
台文館進一步說明,對此事件採取作為包括:
1. 107年至113年與該廠商的採購案資訊,主動送請文化部政風處查核
2. 台文館相關失職人員懲處(館員送考績委員會,正副首長自請處分)
3. 立即對廠商駐點人員、廠商提出偽造文書、行使偽造文書刑事告訴
4. 依《採購法》101條,提報拒絕往來廠商
5. 對於這次出現抄襲的112年合約提出賠償訴訟
6. 113年的合約也將研議解約
台文館表示,由於掌握證據資料不足,且無法即時驗證資料正確性,以致於5月16日回應中,未直接提及原創作者「童年Nora」姓名,未充分尊重原創作者「童年Nora」著作人格權,台文館也再度表達歉意。
此外,台文館也宣布,因本館「尋星之旅──文學星圖的展望」活動贈送過關民眾之貼紙涉及侵權,敬請獲得該貼紙之觀眾朋友,儘快送回本館服務台,本館將以葉石濤紙膠帶代替。
台文館長林巾力針對這次臺文館發生的「阿龍圖像抄襲事件」,代表國立臺灣文學館向大眾致歉。台文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