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快遞工會偕同另3間公司工會到交通部開記者會,指控公司協商跳票,無誠意也無誠信。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提供
中華快遞公司工會為改善員工處境,於今年2/14起與公司展開4次協商,內容包含績效獎金、加班費等等22條修正,至今仍未有結果。對此,工會召開記者會痛批中華快遞公司多次以「須送董事會決議」推託跳票,沒誠意也沒誠信,且高雄辦事處主任開始打壓工會幹部與協商代表,企圖以殺雞儆猴方式打壓,呼籲公司與交通部迅速回應並處置不適任主管。
中華快遞工會與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台灣郵政產業工會、 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於今日下午在交通部大門前召開記者會,說明今年2/14起正式函請公司開啟團體協約協商,歷時7個月,迄今已協商4次,而工會基於勞資互信,僅提出共22條內容之團體協約草案,其中有9條為制式總則與附則,其他5條實質內容與現行制度完全相同,其餘8條也多有雙方交換意見,目的即是為了展現誠意,讓雙方能盡速達成共識、簽訂團體協約,不料,公司回應未如預期。
中華快遞工會偕同另3間公司工會到交通部開記者會,指控公司協商跳票,無誠意也無誠信。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提供
工會指控,中華快遞公司在歷次的協商會議中,多次推託須由「董事會」決議,舉例來說,協約草案第14條有關績效獎金部分,工會已就資方提議以「固定月數」方式發放,回應修正版本,經雙方密切討論,幾乎已獲得雙方共識,而且資方在第3次團協會議中有承諾在第3季董事會討論,卻在第4次團協會議跳票,改口要再延至第四季董事會,明顯違反團體協約法的「誠信協商原則」。
工會指出,在工會版本的團體協約內容中,有5條實質內容與現行制度完全相同,中華快遞公司亦毫無正當理由拒絕納入團體協約內容,另外,工會版的「加點津貼」方案為參考疫情期間的政策,期待未來也能繼續維持,但公司卻要求改為「折算加班費」方式辦理。
工會表示,若依照公司做法,日後員工恐遭公司質疑「謊報加班費」,因此無法同意,「公司卻一意孤行,如此拖延協商,一再激怒工會,中華快遞公司顯已嚴重破壞勞資和諧。」
此外,工會指出,中華快遞公司高雄辦事處主任為此開始打壓工會幹部,以及團體協約協商代表,常常針對性的調動幹部與代表的平常的服勤路線,似乎有有殺雞儆猴、寒蟬效應效果,痛批這些作法顯已構成不當勞動行為,「這也是中華快遞工會堅持在團體協約內容中,納入禁搭便車條款的重要原因。」工會呼籲中華快遞公司、交通部,切莫繼續放任不適任主管蠻橫霸道,並應盡速積極回應工會所提團體協約版本,並請交通部介入要求公司撤換打壓員工的不適任主管。
中華快遞工會偕同另3間公司工會到交通部開記者會,指控公司協商跳票,無誠意也無誠信。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提供
中華快遞工會偕同另3間公司工會到交通部開記者會,指控公司協商跳票,無誠意也無誠信。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