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今(4/14)上午前往桃園市政府抗議主管機關拒不開罰外站性騷成立案,原本桃市府回應仍在審議中,但晚間桃市府家防中心公布審議結果,重申性騷擾審議雖成立,但因行為與結果都在境外,依《行政罰法》無處罰管轄權,建議應針對性騷擾相關法規修法,才有依據處罰。
工會今天上午在桃市府門口抗議,並遞送陳情書表示,有空服員在外站遭同事性騷擾,經公司調查性騷成立,依法應罰性騷擾行為人新台幣1萬元至10萬元罰鍰,但工會將相關證據通知主管機關,桃市府竟以「行為發生地為荷蘭」,非中華民國領域內為由拒開罰,讓工會及當事人無法接受。工會質疑:「難道在國外性騷擾他人,就不違法?難道桃園市政府是鼓勵國人到國外性騷擾他/她人?」
對此,桃市府家防中心主任林燕婷上午回應,此案原本就已排入今天的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審議及議決,後續須待議決結果才能有明確的處置。然而,家防中心晚間表示,經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審議,認定性騷擾行為成立,但性騷擾行為和結果都屬境外發生,桃市府依法無處罰管轄權。後續會寄議決書給當事人,如果任何一方不服,可提訴願。
針對審議結果,空服員職業工會副秘書長葉瑾瑜重申,工會將堅持立場。她強調,如果任由此例一開,無疑鼓勵去國外犯法,呼籲桃市府應不分國內、外依法裁罰,工會也將與律師討論後再決定下一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