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美蘭失蹤案引起關注。示意圖。取自Pexels
韓國濟州島37歲女子張美蘭,今年5月中旬失聯,警方卻疑似吃案,在未確定其下落的狀態下,竟對親友表示「已取得聯繫」迅速撤案,直到家屬7月再次報案,警方8月24日在其住處400公尺處找到其遺體。對於警界重大疏失,總統李在明相當不滿,南韓警察廳今(25日)宣布,前後任濟州西部警察署署長、刑事課長及失蹤組長等4名警界高層為此停職接受調查,而涉案的夫姓警長仍不認罪。
綜合韓媒《韓聯社》、《News1》等報導,濟州島連3天尋獲4名失蹤者遺體,可說是震撼全國上下,許多民眾質疑尋人過程中存在瑕疵,警察辦案能力失能。
據追查,負責「張美蘭失蹤案」的夫姓警長,年僅30多歲,5月15日晚接獲張美蘭男友通報女友外出失蹤,2.5小時後卻回電給張的男友說「已取得聯繫,本人不想聯絡家屬」,隨即銷案,將張美蘭從失蹤人口資料庫刪除。後續因家屬與男友不放棄,在濟州報案不成,轉向社群和首爾警察求助,昨(8/24)終於在張美蘭住處附近400公尺處的樹林間找到一名女性遺體。
警方表示,雖然這名女性遺體已經長時間曝曬、嚴重腐蝕,但衣著等識別物,極有可能是張美蘭,今日經化驗解剖,已確定失蹤104天的張美蘭。
南韓媒體更揭露,這名夫姓警長在內部系統私自將張美蘭失蹤原因標成「已故」,而該系統不須經過主管核決,因此他才能隻手遮天擅自銷案。事件爆發後,有警界同仁相當不能理解,認為夫姓警長不該為了減少自己的工作量,讓失蹤者與家屬遭受痛苦。
另外,除了張美蘭之外,今年7月另有一名60多歲中年男子失蹤後,家屬報案也疑似被夫姓警長草率對待,後來受到張美蘭案影響再度報案,最後22日發現該男已陳屍在濟州市舊左邑松堂。
南韓警方目前已依據瀆職、偽造及行使公文書電子紀錄、以欺騙手段妨礙公務執行等罪名將夫姓警長立案調查,並檢視其經手的298件失蹤案是否存在其他瑕疵。
另對於夫姓警長瀆職案,南韓警察廳今日宣布,案發時的濟州西部警察署署長,以及現任署長、刑事課長、失蹤搜索組長等4人全部停職候查,另檢討案件接報、處理、結案,以及指揮、管理與監督流程,清楚劃分責任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