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企業鈕安澤副總偕同律師今(8)日至台北地方法院遞狀。泰山提供
泰山企業(1218)今(8)日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向中聯油脂、福壽實業、福懋油脂及南僑投資控股4家公司求償10億元。泰山表示,隨著檢方偵查終結、起訴書揭露更多事件經過,重新檢視事證後,發現供應鏈各方取得異常資訊的時間與處置明顯存在落差,認為「資訊斷鏈」可能延誤風險控管,擴大後續回收、銷毀及商譽損失。
泰山表示,此次求償範圍包括產品回收、庫存銷毀、消費者賠償,以及營業與商譽損失。公司強調,不迴避自身應負的責任,但其他供應鏈環節若有應負責任,也不能最終全由泰山及股東承擔。
泰山說明,先前與福壽、福懋共同站上證交所道歉,是因身為中聯股東及董事,面對食品安全疑慮,必須先向消費者負責;當時也曾期待三大股東共同改革中聯、重建食品安全與公司治理。不過,隨著起訴書揭露更多資訊,泰山認為各方在異常資訊掌握與通報上的落差,已使共同改革的信賴基礎動搖,因此決定透過司法程序追究責任。
泰山指出,南僑早在5月就驗出苯駢芘超標,是此次提告的重要爭點。依南僑公開聲明,5月13日對福壽油罐車留存油品檢測,驗出苯駢芘4.6μg/kg超標,5月22日複測仍超標,後續再委託SGS檢驗,6月4日取得8.0μg/kg超標結果。
但同樣在4月8、9日接收中聯大豆沙拉油的泰山,4月10日即將自家成品送SGS檢驗,並於4月21日取得合格報告。泰山認為,在未掌握其他異常資訊的情況下,公司依據SGS合格報告判斷產品符合標準並不意外。
泰山主張,若南僑在5月首次驗出異常後即時揭露並通報,中聯及相關股東公司即可提前進行溯源、交叉複驗與風險控管,泰山也有機會重新檢視產品及原料來源。因此,5月中至6月中是否因資訊未能即時傳遞,錯失提前止血機會,成為法院後續釐清的關鍵。
除南僑檢驗異常外,泰山指出,起訴書時間序也顯示,泰山6月15日參與中聯品保聯席會議前,供應鏈已陸續出現其他風險訊號,包括台糖原料脫膠油檢驗異常遭拒收,以及福懋向中聯提出苯駢芘超標的檢驗要求等。
泰山認為,中聯身為生產與管理端,福壽、福懋等公司究竟何時取得異常資訊、採取何種處置、是否及時傳遞風險,以及各自造成多少損害,都應由法院逐一認定,不能因各家公司同為中聯股東,就將責任一體化。
泰山另指出,起訴書揭露,6月29日晚間福壽、福懋等相關人員已知悉泰山即將向主管機關通報,隔日上午中聯董事長蔡清松也曾聯繫泰山董事長劉偉龍溝通,但未能改變泰山通報決定。泰山認為,這顯示事件後期各家公司對風險處置及通報的立場並不一致。共同身為中聯股東,不代表各公司在事件中的法律責任與損害責任即可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