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外界流傳揪團賣股一事,力晶投控週一對林緯程等人採取法律行動。圖為力晶投控大樓
針對外界「揪團賣股」向不特定股東期約以超過新台幣136億元收購20%股權,力晶創新投資控股(
力晶投控)今日(11/2)正式
對林緯程等發起人及隱身幕後的不詳「買家」採取法律行動,同時籲請金融機構及主管機關關注不明金流是否涉及洗錢、開立履約帳戶是否合法、可疑境外鉅額資金介入台灣半導體產業鏈的動機。
力晶投控法務人員偕委任律師陳昭龍已於今日上午11點前往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按鈴申告。
在完整收集證據提告的同時,力晶投控表示,被告等違法擬以136億元(力晶實收資本額)向不特定股東公開收購股票的期約程序清楚描述,該公司籲請金融機構、主管機關與檢調深入了解,此筆鉅額資金的真實性、來源是否涉及洗錢、被告開立履約帳戶的合法性、境外金主介入經營意圖等疑點,以維護證券金融市場秩序及企業、投資人權益,也呼籲股東審慎,勿輕信違法話術蒙受損失。
據了解,被告林緯程利用LINE社群、Google表單及透過華湧公司製作預先用印的定型化「股份買賣契約」,寄送給不特定多數力晶投控股東,並慫恿小股東「集合起來,讓持股總數達到經營權的標準」,使「有實力的買家」以高於市場行情的每股50元收購。預定於50日內以總價逾136億元的對價,取得力晶投控20%股權。
陳昭龍指出,被告等迄今未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公告公開收購,也未提出公開收購說明書,卻透過與不特定多數股東簽訂附條件股份買賣契約、再整批交割的脫法手段,試圖取得力晶投控20%以上股權,已違反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3項及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1條第1項規定。
力晶投控主要投資對象是力積電,以及中國合肥的晶合集成,公司成立之初各持有20.73%、27.44%股權。晶合集成2023年於上海科創板上市,力晶近兩年陸續處分持股,回收超過百億元資金。截至目前,力晶還持有力積電17.55%股權,以及晶合集成8%股權。
在前任董事長黃崇仁逝世後,力晶董事會將啟動改組,並預計在11/25召開股東臨時會,討論公司章程修訂,及全面改選董事、監察人。
力晶公司派提名現任董事長謝明霖、黃崇恆、童貴聰、陳柏霖爭取董事連任,同時提名力積電董事長謝再居、陳鈺婷、黃立德為新任董事候選人;也提名鄭素芬、陳錦隆爭取監察人連任,愛普董事長陳文良則為新任監察人候選人。
力晶股東林緯程等也提名7名董事候選人及3名監察人候選人,爭取董監事席次,以求奪下力晶經營權。雙方將在股臨會當天正式交鋒。
此外,力晶上週宣布,2026年配發每股3.3元現金股利,配發總金額約新台幣45億元,將具體投資成果實際回饋全體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