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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管會放寬永續揭露範圍、資本額20億以下暫緩接軌 台經院吳中書:符合業界需求

    2026-10-12 18:50 / 作者 邱怡瑄
    台灣經濟研究院董事長吳中書。李政龍攝
    金管會9月宣布將IFRS永續揭露準則強制適用對象由全體上市櫃公司,調整為實收資本額20億以上者,或環境部納管的高排放大廠,其餘約7成的中小型上市櫃公司改為自願揭露。長期關注ESG議題的台經院董事長吳中書今日(10/12)接受《太報》訪問時表示,有觀察到規模較小的公司因資訊及人力落差,施行永續揭露措施的成本較高,認為這次調整符合業界現況。

    台灣金融研訓院10月12日於該院2樓菁業堂舉辦「承志與創新-侯金英董事長紀念論壇」,活動與政大金融學系及政大金融系友會協辦,以紀念卓越銀行家暨教育家、研訓院創院董事長侯金英,並規劃金融議題相關演講,由台經院董事長吳中書主講永續金融的發展與挑戰。

    吳中書表示,台灣的金融永續金融政策循序漸進推動有成,「值得驕傲」。在永續債券市場部分,截至2026年10月5日,國內流通在外已累積發行257檔永續債券,總額約8,277億元,複合成長率約71.4%。在綠色金融產品方面,金融業推出離岸風電專案融資、綠能科技產業融資,保險業資金業投資風電等等,發展發項多元。而在永續揭露部分,金管會也要求上市櫃公司揭露ESG相關資訊,並接軌氣候變遷相關財務揭露TCFD(Task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不過,金管會今年9月與環境共同宣布簡化IFRS永續揭露準則調整機制,從強制揭露範圍從原本2028年的「全體上市櫃適用」,調整為資本額20億以上的上市櫃公司,或環境部納管的高排放大廠接軌,適用總家數從原本的1,970家,大幅降至約560家,減少逾7成,被外界視為是永續金融揭露大減壓。

    對此,長期關注ESG與綠色金融的吳中書回應《太報》詢問表示,這次調整應屬於分階段執行,而非停止要求剩下的中小型上市櫃公司進行永續揭露。實務上,他也有觀察到規模較小的公司因資訊及人力落差,施行永續揭露措施成本較高,肯定這次調整符合業界現況。

    而現行永續揭露相關的金融框架多元,除了2017年誕生、以氣候揭露為主的TCFD,還有關注自然相關財務揭露的TNFD,以及今年5月剛將揭露框架列入公開諮詢階段的TISFD(Taskforce on Inequality and Social-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主要專注不平等與社會相關的財務揭露。

    吳中書表示,目前金管會要求上市櫃公司依實收資本額分軌適用 IFRS S1(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一般規定)與 S2(氣候相關揭露)準則,S2偏向TCFD,隨著國際上不同的財務揭露框架多元發展,他認為未來不排除出現S3或S4,來對應TNFD和TISFD。

    針對台灣永續金融發展挑戰,吳中書也提及中小型企業或較低層級的子公司存在發展困境。例如:企業ESG的執行是由而下(Top-Down)的決策模式,但就他觀察,許多金融機構的母公司雖然投入很多ESG舉措,但較低層級的部門或子公司往往不了解母公司在做什麼。

    另外,他也指出,我國中小企業家數為171萬家,佔全體企業98.87%,如何有效輔導這些規模較小、資源有限的業者投入ESG,也是長期須關注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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