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與環境部今日(9/23)共同說明上市櫃公司適用IFRS永續揭露準則的簡化調整措施。圖為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右)與環境部部長彭啓明(左)。邱怡瑄攝
金管會與環境部今(9/22)共同宣布放寬簡化IFRS永續揭露準則調整機制,從原本至2028年的「全體上市櫃適用」,調整為資本額20億以上的上市櫃公司,或環境部納管的高排放大廠,適用總家數從原本的1,970家,大幅降至約560家,減少逾七成。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表示,2026年底前會完成年報準則及相關函令修正,讓企業有法可循。
金管會和環境部今共同說明上市櫃公司適用IFRS永續揭露準則的簡化調整措施,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和環境部部長彭啓明皆到場致詞。金管會主委彭金隆笑稱,只要跟環境部部長彭啓明同台,「雙彭登場」通常是要說「很重要的事」,此次記者會也代表金管會和環境部在淨零目標上的攜手合作。
金管會原要求上市櫃公司2026會計年度起,要按實收資本額分階段適用IFRS永續揭露準則。根據規定,國內上市櫃公司依實收資本額分軌適用 IFRS S1(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一般規定)與 S2(氣候相關揭露)準則。第一階段是2026年起,資本額100億以上的上市櫃公司適用,需在年報中編製永續專章。2027年起的第二階段,則納入資本額50億元以上未達100億元者;2028年是第三階段,其餘所有上市櫃公司都適用。
不過,彭金隆表示,從金管會近期對業者的問卷調查發現,資本額較低的中小型公司資源相對有限、對氣候議題掌握度不足,加上議價能力受限,在取得供應鏈碳排資料上也有困難。國際趨勢上,包括歐盟、日、韓等國,近期都對中小型上市公司的永續資訊揭露政策,採取豁免或分階段接軌的務實做法。
彭金隆說,第一、二階段的中大型公司目前均按原訂時程推進,執行進度良好;
但原訂第三階段涵蓋資本額50億元以下的上市櫃公司數,共超過1,700家,其中資本額小於20億元的小型公司就有1,435家,考量這類公司在人力、永續議題掌握上的資源都有限,決定調整揭露要求門檻。因此,
第三階段揭露門檻從全體上市櫃公司適用,調整為資本額20億元以上,未達50億元的上市櫃公司。換言之,資本額未達20億者免除強制揭露義務。環境部則強調,即使新制強制適用家數由1,970家調降至約560家,但仍精準涵蓋全體上市櫃公司逾87%市值,與約96%碳排放量。
彭金隆強調,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不變,此次調整的邏輯是「依照比例原則」,讓已經準備好的企業提供高品質永續揭露資訊供市場參考,也讓仍在建置能量的企業有時間打穩基礎,未來也將針對第三階段公司發布參考範例與指引,避免企業從零開始摸索。
專家則表示,投資人依據IFRS永續揭露準則,可藉此檢視公司減碳目標及能力,並檢視資產負債暴露的氣候風險,並有引導企業執行ESG、防止漂綠等功能,若企業在年報、財報有虛偽之記載,根據證交法第 174 條規定,將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0萬元以下罰金。如今七成上市櫃公司受豁免,短時間內應可鬆一口氣,初期作業與人力壓力大為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