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最終認定中韓進口電磁鋼品有傾銷事實。中鋼提供
財政部關務署今(15)日公布對韓國及中國大陸產製進口的冷軋扁軋非方向性電磁鋼品反傾銷調查案,最後認定有傾銷事實。此外,財政部在實地查核時發現韓國浦項鋼鐵等公司提供資料不實,故而調高傾銷差率至49.8%,較日前初判的45.68%提高4.12個百分點。
關務署今天召開記者會說明對自韓國及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冷軋扁軋非方向性電磁鋼品反傾銷調查案最終認定結果;關務署副署長蘇淑貞說明,該案源自我國中國鋼鐵公司,申請對自韓國及大陸進口的冷軋扁軋非方向性電磁鋼品課徵反傾銷稅案,財政部自2025年12月15日開始進行調查,並於今天(2026年9月15日)公告傾銷調查最後認定結果,韓國及中國大陸涉案廠商確有傾銷情事。
其中,最後認定浦項鋼鐵公司(POSCO,製造商);以及出口商POSCO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Donghwa Corporation、Hyosung TNC Corporation、TOYOTA Tsusho Korea Corporation等共5家關聯公司的傾銷差率為49.8%,較初判45.68%來得高。
韓國其他製造商或出口商也調高傾銷差率為59.35%,較初判的49.84%提高9.51個百分點。
蘇淑貞及關務署官員說明,本案在對最後調查階段有派員赴韓國浦項鋼鐵進行實際查證,發現該公司所提供資料與實際資料不符,因此重新計算並調整差率,故而初認與最終傾銷差率有所變動。
至於中國大陸所有製造商或出口商則維持初判的傾銷差率為26.44%,沒有更動。
蘇淑貞表示,傾銷差率變動就是「多退少補」,由於差率已有所變動,財政部已通知各進口地海關自9月15日起,依最後認定的傾銷差率臨時課徵反傾銷稅。如本案最終核定無須課徵反傾銷稅,上述臨時課徵的反傾銷稅,將依相關規定辦理退還。
至於中國大陸製造商,官員表示,由於調查期間中國沒有廠商配合調查,也沒任何台灣利害關係人反應有受影響,因此無須進行實地查核,財政部就按所查到的可得資料,進行傾銷差率計算。而針對中鋼公司所提供資料,中國約有7家業者涉及非方向性電磁鋼品,考量到還有未知廠商,因而實際上涉案廠商可能會更多。
關務署表示,後續調查部分,財政部已依規定,通知經濟部繼續完成傾銷是否損害我國產業之最後調查認定,並評估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影響。經濟部應於接獲財政部通知的隔天起40日內,作成前述調查認定;財政部應於接獲經濟部通知的隔天起10日內,提交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審議是否課徵反傾銷稅。
財政部統計,今年前7月自韓國進口非方向性電磁鋼品的市占率約36.12%,去年同期反傾銷調查尚未啟動前則高達60.84%。
今年前7月自中國進口該貨品占比14.78%;去年同期自中國進口占比則為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