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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強迫勞動301調查」關稅對台稅率優於日韓 經濟部:有利工具機與機械產業

    2026-07-25 14:22 / 作者 林佳鋒
    經濟部表示,我國對美新關稅稅率優於日韓,有利於機械與工具機產業拓展美國市場。資料照,廖瑞祥攝
    美國政府週四(7/23)對60個貿易夥伴公布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所課徵的普遍性關稅稅率,台灣被課徵10%。經濟部今(7/25)表示,台灣及歐盟適用較優惠的10%不疊加MFN(最惠國待遇)稅率,廠商輸美產品而主要競爭對手國日本、韓國為12.5%不疊加MFN稅率,中國、越南、泰國等適用12.5%疊加MFN稅率,均較我國稅率高,有利於工具機及機械等產業轉守為攻,持續拓展美國市場。

    經濟部透過新聞稿表示,評估美國新關稅稅率對我產業影響,傳統產業如機械、工具機、手工具、水五金、塑膠製品、紡織、醫療器材等,相較主要競爭國家在關稅差距上具有優勢。

    以工具機及機械為例,我國稅率(10%)首度低於日本(12.5%)與韓國(12.5%),取得2.5個百分點的關稅優勢,可提升我國在美國市場競爭條件,有利爭取轉單及新訂單,擴大在美國市場的版圖。

    手工具、水五金及自行車等產業,我國稅率(10%)大幅低於中國(40.1%~43.1%)及越南(15.1%~18.1%),具有價格優勢,有望提升毛利率,擴大輸美商機;另外,紡織、醫療器材等產業,我國稅率(10%)低於中國(40%~46.2%)及韓國(12.5%),預期可擴大美國市場銷售。

    經濟部指出,本次美方對我工業產品豁免項目計1909項,輸美只需課MFN稅率,包括無線電導航設備、通訊儀器、鋰離子蓄電池等航空器零組件、肥料、輕油製品等。

    114年美國自台進口金額約106.83億美元,其中1817項屬於全球豁免項目,美方額外提供台灣92項專屬豁免項目,包括生鐵顆粒、工業用脂肪醇、軟木製品及木製品等,預期可提升我國潛在產品輸美競爭力。

    有關半導體及主要資通訊產品因在本次美方公布豁免清單中,暫時不受影響;其他如鋼鋁銅、木材、汽車零組件、藥品(專利藥及其原料藥)等已課徵232關稅產品,均排除在301關稅課徵範圍之外。

    經濟部提到,美東時間7月23日美國公告自7月24日起實施301關稅,以接軌122條款。我國稅率調降為10%不疊加,但目前依據301條款公布的僅是「強迫勞動」項目的關稅,尚有「產能過剩」調查,之後才會有一個最終稅率。

    經濟部表示,將以貿易法為管制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的法源,與勞動部共同建立阻止涉及強迫勞動之商品進入國內市場的機制,並與美方合作推動執行,落實國際供應鏈符合人權、韌性與永續治理的全球貿易趨勢。

    經濟部也提到,為擴大取得得優於競爭對手國的關稅優勢,協助產業積極轉守為攻,政府將全力支持產業出口拓銷,加大投資力度並全力爭取海外訂單,擴大投資與生產規模,搶佔國際市場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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