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內政部長劉世芳都力挺租屋改革。李政龍攝
先前只聞樓梯響的「虛坪制」,終於在今年下半年後邁開新的一步,讓有意購屋的民眾,看到一線曙光;同時,針對買不起、轉而租的民眾,政府也打算修《改租賃條例》,從租期長度、漲租幅度到不得剝奪房客權益三方面下手;還有最讓租屋族有感的租金補貼,申請人數破百萬,近期新制公布,補貼標的從「含合法+部分非法建物」收縮為「限合法住宅」。
三大措施涵蓋最重要的買屋房和租屋,支持群眾認為,虛坪改革可壓低過高的公設比,購屋者買到實際使用空間,而限制租金漲幅和租期,讓租客更有保障;不過,站在反對面的人憂心,成本終究轉嫁到房價與租金上,甚至讓部分房東、建商退場。
《太報》彙整三大改革面向為何?政府怎麼說、專家如何看問題,避免民眾受到影響。【虛坪改革】改什麼:三大項目一次看懂停車位被視為灌水房價的一環。台灣房屋提供
花大錢購屋,不僅含車位,還買下一堆可能用不到的公設,前內政部長林右昌在任內拋出虛坪改革,法定車位改為專有部分、管委會設置合理面積等,可降低公設5%到10%。
這項備受注目的改革,經過1年半,內政部長劉世芳終於在2025年9月25日公布「虛坪改革」研議進度,鎖定三大方向,
包括停車位空間改為專有、免計容積項目、限制管委會空間,經過國土管理署試算,公設比有機會下修約5個百分點。
停車空間則將改為「專有部分」,可單獨核發權狀,與電梯、機電等真正公設切割,並搭配無償通行、車格計算基地持分、車位不得外賣等配套,因涉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必須將草案送至立法院審議。
而
「一般電梯納入免計容積」,則是考量電梯與樓梯幾乎是必要項目,納入免計容積,可有效節制被挪作其他使用空間;至於
「限制管委會使用空間」,設計使用的樓地板面積不超過基地容積率的1%,若基地未達20平方公尺,則得設置20平方公尺,且不可超過免計容積上限的總和。這些
僅須修正《建築技術規則》,目標最快明年上路,並設計過渡條款與緩衝期,降低對已動工及報核案件的衝擊。
帶來哪些影響:房價、車位價格與都更壓力雖然不少民眾拍手叫好,但高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所長陳碧源點出三大隱憂,首先,銷售面積減少、車位面積放大,建商恐調高每坪單價與停車位售價反映成本,變相拉抬新建案與中古屋價格。
其次,停車位改列專有部分,牽涉《民法》第799條對土地持分計算、表決權與管理模式,若只修《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而未同步檢討民法,恐造成產權與社區管理上的新糾紛。最後,更新可分配銷售面積縮水,可能影響都更、危老的權利變換與共同負擔比例,提高整合難度。
他也提出三大建議,
政府應同步強化實價登錄與契約資訊揭露,在網站與定型化契約中一併標示「總坪單價+實坪單價」及車位價格;同時
連動修正民法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釐清停車位為專有部分時的土地持分與表決權計算,並
給予市場較長緩衝期,降低制度變動對房市價格與更新案件的衝擊。
【租賃條例】改什麼:3年租期+限漲+不得卡租補為了保障租屋族的居住權和限制租金調漲,內政部擬修租賃條例。資料照
想申請租金補貼,得看房東臉色;即便申請到補貼,恐怕就直接反映在租金的漲幅上;住滿1年,能否續租或是接受漲租條件來交換…都是租屋常見的問題。
內政部於2025年9月18日部務會報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正草案,訴求「租客安心住、房東放心租」,從租期長度、漲租幅度到不得剝奪房客權益三方面下手,同時增訂「租霸下車條款」,試圖在保障房客與給房東合理退場機制之間取得平衡。
在房客權益部分,草案有三大重點。
第一,保障最短3年租期,訂約加續約合計3年,除非房東有自住需求或其他法定終止事由,應與房客續約;若以自住為由收回,1年內不得再出租。
第二,
限制續約租金漲幅,房東欲調漲租金,須在租期屆滿6個月前提出,3年期間最多可調漲兩次,且每次漲幅不得超過主計總處公布的房租指數增幅,以月租2萬元為例,若房租指數年增率為2.5%,1年後最多可漲500元,續約再以新基準漲2.5%、約512元。
第三,
明定房東不得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遷入戶籍或報稅扣除,相關限制性約定一律無效,違規可處3萬至30萬元罰鍰。
至於房東權益,草案也新增
「租霸下車條款」,
房客若多次遲付租金或相關費用,經房東催告仍未全額繳清,一年內累計達3次者,房東得提前終止租約;若房客在租屋處從事非法活動、嚴重妨害安寧秩序,經管委會認定情節重大,或經主管機關處罰、司法判決屬實,也可成為房東終止租約事由。
帶來哪些影響:限漲真的能穩租?自住收回怎麼查只是祭出限漲之後,就真的能穩住租金?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以荷蘭為例,儘管在2024年實施《平價租金法案》,設計配套機制,包含評分與房東稅等制度,但當年度的全國租金平均漲幅逾5%。觀察其他各國的經驗,實施租金管制的國家,全都引發租金暴漲,租賃住宅供給量減少,只得等到租金基期墊高或達到滿足點之後,漲幅才會趨緩或下降。
而房客享有訂約與續約合計至少3年保障,房東僅能因自住收回,就能住好住滿?台灣房屋趨勢中心資深經理陳定中憂心,隨著高齡少子化衝擊,實務上若房東聲稱要自住而收回,政府是否已有稽核方式來因應,畢竟缺乏查核機制,恐怕淪為口號。,甚至出現極端案例,如房東過世後、由子女繼承,繼承人能否收回等,都是後續恐衍生的情況。
【租金補貼】改什麼:300億續辦不打折 限縮到合法住宅租金補貼擬排除頂樓加蓋和非合法房屋,遭到不少民眾反彈。廖瑞祥攝
全國租金補貼申請戶數首度百萬戶,且核准戶數超過87萬戶,雙雙創下2007年開辦以來最多的一次,也是住宅政策當中,最受歡迎的項目。不過,國土署在11月16日公告2026年租金補貼新制,除了維持每年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對一定所得以下、無自有住宅的個人或家庭,每戶每月提供約2000至8000元補貼,並針對婚育族群與弱勢戶加碼。
新制最大變化,是補貼標的從「含合法+部分非法建物」收縮為「限合法住宅」,若承租為頂樓加蓋、違建等非法建物,即便有房屋稅籍也不得申請;只有具房屋稅籍、且已保存登記或取得合法證明文件的建築物,才符合租補資格。
國土署一開始說明,近兩年非法住宅租補申請量明顯增加,長期存在公安風險,且部分案件疑似透過小分割租約申請補貼,恐變相鼓勵違規使用與管理亂象,希望藉由補貼資格調整,引導租屋需求回到合法房源。
帶來哪些影響:保障安全、擠壓弱勢租屋選擇然而,許多弱勢族群長年租住頂加、違建等相對便宜房源,消息一出,引發不少抗議。景文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章定煊提及,
許多弱勢族群因為租不到房屋,只能選擇頂樓加蓋、老舊建物或其他不合法住宅來降低租金成本,「那種環境真的堪慮」。
有不少民眾留言,會租到頂樓加蓋的人收入不多,雖然租屋補貼金額不無小補,但是被政府區隔很難過,「租在頂樓加蓋的就不是人?」更多人反應,就是沒有多餘的錢或為了省錢,才會租頂加。
面對外界質疑,
國土署緊急在11月19日發布聲明,提出「舊戶緩衝」機制,凡是在2025年已核定租金補貼者,只要2026年仍住在同一租賃地址,即便房屋屬於頂加或其他未保存登記建物,仍可延續領取補貼1年;但
若在補貼期間更換租屋地址,新地址就必須符合合法住宅的新規。換句話說,住在頂加的租屋族不會立刻被「斷補」,但未來若搬家,就必須轉往合法房源才領得到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