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資料照。李政龍攝
前台積電陳姓工程師離職後,涉嫌勾結在職的吳姓、戈姓工程師翻拍數百張台積電2奈米晶片製程、試產參數,台積電發現機密外洩提告,高檢署智慧財產分署檢察官發動搜索約談後,認為3人有串滅證之虞,日前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3人均提抗告,最高法院審酌後,認為原裁定沒有違誤,駁回抗告,3人確定羈押2月。
調查指出,陳姓工程師離職後轉進台積電布局2奈米產線的伙伴、日本設備製造商Tokyo Electron (東京威力科創,TEL)任職,而TEL另與日本新興晶圓代工廠Rapidus共同推進2奈米量產計畫,今年7月18日Rapidus宣布成功試產2奈米晶片,外界懷疑,陳男在取得台積電2奈米製程技術、參數後,將資訊流到TEL,而Rapidus則利用陳男竊取的資料進行調校。
檢調單位目前認為,全案可能是陳姓工程師的個人行為,初步排除與其任職的TEL有關,正積極釐清陳男的動機及最終受益者。
據了解,台積電資安團隊在例行性監控時發現,有員工在居家遠距工作時,進入公司內部研發系統,且流量異常,發現異常點分佈在台積電2奈米的生產基地、Fab 20晶圓廠,且從去年至今年初持續發生。台高檢智財分署檢察官和調查局介入偵辦,並與台積電團隊合作緝凶。
檢調查出,原本任職系統整合部門的陳男,離職後仍與吳、戈2名工程師往來,懷疑陳男為取得2奈米晶片製程,找吳、戈2名工程師合謀,利用2人居家遠距工作時,利用公司發給的筆電連上台積電內部系統,打開2奈米晶片製程、試產參數供陳男在一旁翻攝,陸續拍了數百張。此外,陳男也找了熟識的研發部門同事提供不得對外公開的台積電的內部資訊。
專案小組今年7月25至28日陸續拘提陳男、吳男、戈男等3人,同時傳喚疑似違反台積電資訊保密政策的3名工程師到案,訊後認為陳男、吳男、戈男等3人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犯罪嫌疑重大,訊後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押獲准;至於另外2名工程師則各10萬元交保,另名工程師則諭知請回。
陳男等3名在押被告不服羈押裁定,向最高法院提抗告,最高法院認為,原審認定3人有串滅證之虞裁定收押,並無違誤,因此駁回抗告,3人確定羈押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