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連佐銘開庭。廖瑞祥攝
49歲男子連佐銘2001年間失業需錢孔急,預謀灌醉家境富裕的國中同學林書賢後殺人棄屍,他在法院審理時多次求判死最後如願,淪為死囚後還透露想「一槍斃命」,但等待20年都落空。憲法法庭去年做出判決限縮死刑適用後,他意外向高院聲請再審,高院今開庭提訊他,連佐銘懊悔地說,「經過這麼多年,我真的知道錯了,希望社會再給我一次機會。」
全案回到當年,2001年,家住在新北三重的男子連佐銘失業需錢孔急,他相中國中同學林書賢,因為林男家裡開銀樓環境富裕,連男遂預謀擄人勒贖,他灌醉林男後殺害棄屍,然後向被害家屬勒索贖金美金100萬元。
全案歷經4次更審,連佐銘自知罪孽深重多次向法官要求判死,2005年6月30日被判死刑定讞。但一心求死的連佐銘苦等20年都未執行,他曾在受訪時感嘆「終身監禁沒希望,不如一槍斃命。」當年連佐銘犯案時僅26歲,關押20多年後他已成中年男子,他拖著沉重的腳鐐出庭。令人訝異的是,連佐銘一再放話求死,如今卻逆轉聲請再審。
高院受命法官吳定亞今天問連佐銘,為什麼聲請再審?連佐銘說,本案是2001年發生的,時間經過20幾年,很多法令都已經修正了,而且,去年的憲法法庭第8號判決出來以後,對很多規定都有不同詮釋,他希望有機會開啟再審。
死囚連佐銘拖著沉重的腳鐐出庭。廖瑞祥攝
連佐銘的委任律師則說,連佐銘是依據「93年度上更四189號」判決判刑的,依據《刑事訴訟法》第420條第1項第6款、2024年度憲判字第2號、2025年度憲判字第2號判決意旨聲請再審。他主張,這次只針對「量刑」聲請再審,而請求調查的新證據符合三階段審查要求,而舉證的新證據具有動搖元死刑判決的可能性。
律師表示,請求調查的證據包括連佐銘從2001年被關押以後的所有監所輔導紀錄、要向最高法院調閱確定判決的評議簿、向亞東醫院調閱之前配偶的器官捐贈同意書及聲請量刑社會調查(量刑鑑定)。他主張,提出6項新證據,證明量刑的部分有開啟再審、撤銷死刑的蓋然性。檢察官則強調,聲請不符再審的法律規定,也和兩起憲法判決不符合,請法院駁回聲請。
法官開庭尾聲詢問連佐銘還要補充什麼意見,他認真地吐露「事情經過20幾年了,我真的知道錯了,希望社會再給我一次機會…其他沒什麼要補充的。」法官諭知將由合議庭評議裁定,全案候核辦。
法警押解連佐銘還押看守所前,記者問他「這些年來會不會很後悔?當初不是很希望判死刑嗎?」他想了一下並沒有回答,僅深深鞠躬說「謝謝」。
記者問連佐銘,當初不是希望判死刑嗎?他深深一鞠躬。廖瑞祥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