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CIP已商轉的彰芳暨西島離岸風場。廖瑞祥攝
離岸風電3-2期今(9)日是後簽訂行政契約並繳交履約保證金的日期,經濟部能源署今晚透過新聞稿表示,5家獲配業者,已有1家完成簽約,其餘4家風場均於今日送件申辦簽約作業,經濟部將依相關規定審查。
能源署說明,未符合而無簽約者,將廢止風場獲配資格及容量,並將該場址空間及容量納入未來選商容量。
離岸風電3-2期選商獲配容量的5家業者依序是森崴能源又德風場(700MW)、風睿能源海廣風場(800MW)、CIP渢妙二期(600MW)、科理歐永續能源海鼎一(360MW)、德能英華威德帥風場(240MW)。
據了解,除了風睿能源海廣風場(800MW)已在去年11月11日向能源署正式遞交了簽約文件,並已簽定行政契約及繳交保證金。
至於CIP的渢妙二期(600MW)則已在4月底、5月初遞交簽約申請並繳交保證金。
市場盛傳,離岸風電正處在逆風期,甚至有得標廠商辦公室早已人去樓空,遭裁員工四處找工作;未及申請簽約的「其他業者」恐怕將放棄簽約。但根據能源署今日新聞稿所表示,「其他業者」應該都趕在今天「壓線」申請簽約了。
能源署表示,繳交履約保證金為申請簽約之要件,下周會針對簽約要件進行審查,並向銀行端確認是否已收到保證金;若不符合簽約要件,則會取消得標業者的風場開發權,並將未履約容量併入離岸風電3-3期之後的選商。
經濟部表示,感謝國內外業者持續投入台灣離岸風電市場,依據全球風能協會(Global Wind Energy Council)統計,台灣2024年已成為全球排名第5大離岸風電設置國家,經濟部將持續攜手各業者推動台灣能源轉型及綠電供應,並以公私協力方式共同推動離岸風電設置,達成能源轉型之重要目標。
海峽一風場已取消開發權至於離岸風電第二階段只剩下力麗集團海峽風場尚未有具體進度,業者雖已趕在3月13日的最後通牒日,向經濟部遞交產業關聯方案與具體進度,盼能繼續展延。但經過審查,
經濟部已取消海峽一風場開發權(裝置容量300MW),也將納入下期招商容量。
海峽一日前已繳交的履約保證金為6億元,是否全數沒入,能源署表示,正依契約有關罰款規定審查中。
另外,力麗集團的海峽二(裝置容量300MW)在離岸風電3-1期也有得標,能源署表示,尚未達解約時間,惟業者可主動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