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坤城在臉書曬出中獎1000萬元的發票證明聯。翻攝李坤城臉書
一名學生透過媒合平台應徵籃球家教,花了手續費60元並獲得發票,這張發票中了特別獎1000萬元,但國稅局卻認定學生是營業人,無法兌獎,民進黨立委李坤城指出,經國稅局釐清後,認為沒有具體事證可證明當事人是營業人,因此可以領獎。
李坤城今(2/21)在臉書貼出1000萬元的中獎發票,並發文指出接獲民眾陳情,中了統一發票特別獎1000萬元,卻被國稅局認定可能有「營業人」的身分而無法領取。
李坤城表示,陳情者是學生,偶爾會在課餘後在某些家教平台或臉書社團應徵「籃球家教」。去年10月底由某家教網所開的媒合手續費60發票,竟中了特別獎1000萬元。當事人興高采烈地帶著發票前往兌獎,但銀卻告知,國稅局認為發票有問題暫時無法兌獎,請當事人帶著發票回去等候通知,結果一等就是2個多月。
李坤城在臉書曬出中獎1000萬元的發票證明聯。翻攝李坤城臉書
李坤城提到,經向國稅局了解後,發現國稅局原本認爲當事人的家教行爲屬於「應登記而未登記之營業人」,進而被認定發票不得兌獎。然而當事人是偶爾看到網路上有人提出需求才去應徵,且依其專業籃球技能執行業務,依照《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2項但書規定「提供勞務予他人,或提供貨物與他人使用、收益,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勞務。但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及個人受僱提供勞務,不包括在內」,應屬於不需要申請營業登記的範疇。
李坤城指出,國稅局在釐清事證及確認當事人身分之後,認為並沒有具體事證可以證明該當事人是《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的營業人,也就是說,當事人可以順利領取統一發票特別獎千萬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