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檢署及士林地院共用大樓。侯柏青攝
疫情嚴峻期間,台灣東洋藥品公司(4105)有意代理BNT疫苗最後破局,就在2次發布重訊前,東洋股價出現異常,士林地檢署深入追查後發現時任東洋總經理的施俊良等12人,在禁止交易期間趁機買賣權證或股票,合計不法獲利413萬餘元。不僅如此還發現施俊良等人,涉嫌利用實質掌控的公司掏空公司,並逃漏稅,總計不法所得達3億300餘萬。檢察官認為施俊良等14人,涉犯《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特別背信等罪,依法提起公訴。並沒收犯罪所得3億300餘萬元。
另外查獲130人涉嫌幫助他人逃漏稅,分別涉犯《稅捐稽徵法》逃漏稅、幫助他人逃漏稅及違反《商業會計法》填載不實憑證等罪,考量這130人全都認罪,檢察官給予緩起訴,同時審酌這130人逃漏稅捐多寡,按比例諭知他們向公庫支付的緩起訴處分金共計5821萬餘元。
名嘴吳子嘉稱「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靠疫苗A了1億美元」,遭蘇、陳先後提告求償10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日前以證人身分傳喚東洋董事長林全出庭作證時,林全曾指出,BNT是疫苗的製造商,並將大中華的銷售權賣給上海復星,因為這個藥品並沒有授權上市,要在衛福部授權下才能夠賣,衛福部是唯一的買家,東洋的工作就是要幫衛福部與有銷售權的復星談,但最後能否談得成功,仍要由政府來決定。
林全表示,由於當時對於每1劑的價格再加上冷鏈保存、運輸的成本,每劑單位高達78.36美金,上海復星、衛福部雙方都不會讓步,他看到這個單價也認為過高,社會一定無法接受,他曾擔任過行政院長,見到這種價格也不會同意,最後就沒有再進一行的行動,讓這個案件終止。
他說,當時公司發布重訊時,股價出現異常波動,他直覺有問題,主動請金管會幫忙了解,而沒想到林全的這一個動作,讓金管會真的抓到鬼,因此將全案移函請士林地檢署偵辦。
士林地檢署追查發現,東洋公司於2020年10月3日,經BNT公司及上海復星公司同意出具授權書,BNT公司同年於10月9日寄發授權書,東洋公司於10月12日公開上開重大消息。之後東洋公司與疾管署就疫苗採購數量及價格無法達成共識,東洋公司因而於同年11月3日終止洽談授權事宜,並於同日公開此重大消息。
在這2次發布重訊前,當時代表東洋公司與上海復星磋商的總經理施俊良等12人,在獲悉這2次的重大訊息時,於禁止交易期間,將訊息洩露給員工、親友,趁機買賣權證或股票,合計獲利413萬餘元。
不僅如此,檢察官還查出,東洋公司與醫院間藥品交易,長期約定須依藥價比例以現金回捐醫院,東洋公司為轉嫁依法須申報現金捐贈責任,施俊良趁機購買不實進項發票,再將私人花費列為營費用,以此挪用侵占公司款項,並且幫助自己或他人逃漏稅。施俊良還以聘請研究助理以及與其他公司簽訂經銷商佣金契約的名義,自東洋公司獲取不法所得。
檢察官認為施俊良等14人,分別涉犯《刑法》背信、《證券交易法》的特別背信、《稅捐稽徵法》逃漏稅捐、幫助他人逃漏稅捐及《商業會計法》的填載不實憑證等罪嫌,依法將14人提起公訴。其中內線交易部分犯罪所所得合計413萬餘元,其餘犯罪所得合計3億300餘萬元。除於偵查中經查扣及繳回共1億535萬元外,其餘不法所得均依法聲請法院宣告沒收,
至於有130人因為涉犯《稅捐稽徵法》的逃漏稅捐、幫助他人逃漏稅捐及《商業會計法》的填載不實憑證罪,檢察官考量這些人全都認罪,因此給予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