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淑華出示公文指出,柯文哲任內北市府歷次調解北流案都沒有通知文化部參與會議。翻攝自許淑華臉書
針對台北流行音樂中心啟用後,1.9億工程款加上每月衍生80萬利息引發爭議,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昨天(7/25)拍片表示「北流我蓋我負責」、「今年7月文化部才正式回文確認不付錢」,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立委參選人許淑華今天公布10張公文,直指柯市府歷次調解都沒有通知文化部參與會議,「直到最後要付1.9億了才通知文化部」。
許淑華說明,北流1.9億的問題很簡單,文化部同意撥給柯文哲北市府蓋北流的預算上限就只有60億,60億預算之外的1.9億追加款就是柯文哲北市府要負責的,「但柯文哲不斷地把簡單的問題複雜化,指責文化部公文往來拖延時間,指責蔣萬安可以用第二預備金付錢,就是卸任後想將責任推給文化部跟蔣萬安」。
許淑華批評,柯市長有時間拍影片稱讚自己了不起負責,卻沒時間跟大家解釋,為什麼在任時只負責把帳單傳給文化部,就要文化部多付1.9億?也難怪文化部要花那麼長的時間去釐清相關爭議款項的項目、原因及責任歸屬,也不斷提醒台北市當初談好的統包價格就是60億。這並不是延宕,是替納稅人嚴格把關。
許淑華出示公文指出,柯文哲任內北市府歷次調解北流案都沒有通知文化部參與會議。翻攝自許淑華臉書
許淑華出示北市府送文化部要1.9億的函文及歷程中的調解紀錄公文為證,指出北市府調解過程8次都沒有通知文化部參與開會調解,直到最後要付1.9億了才通知文化部,「突襲文化部直接要求付錢!?」
許淑華舉例,試想如果你找包商幫忙蓋房子,談好你最多就只能出60億,過程中包商自行追加預算,都沒有通知你,最後房子蓋好才送62億的帳單來,你收到帳單會馬上付錢,還是你會花時間去釐清哪些錢是你該付的、多的錢是誰的責任、誰要為此負責付錢?這些都是必須去釐清的,特別當你掌管的是公家預算,動支科目都有一定限制,更必須嚴加審查,不是一句「用二備金付錢」就能解決的。
許淑華指出,負責任不是拍拍影片,嘴巴上說說就可以了。平常說自己最認真最負責的人,真正要負責時,又變成「你負責我買單」,是最令人看不起的。又想要北流開唱當政績,又罵北流都是太監,又不願意在任內結清1.9億追加款,這就是柯市長負責任的表現?除去這些推卸責任的政治口水,市民最在意的是,把財政紀律掛在嘴邊的柯市長為何不在任內編列預算付清北流的1.9億,替台北市民省下每月80萬的利息?
對此,柯文哲辦公室發言人陳智菡回應,北流案因結算金額增加及工程期程展延等因素,廠商申請增加給付技術服務費,北市府是在2021年7月提報文化部撥付本工程「因履約爭議所生之短絀經費」,文化部則在兩個月後回覆「函請市府釐清是否有完成爭議調解或第三方裁決之程序」,當時並未明確表態不付短絀經費。
陳智菡強調,北市府依文化部函示,積極與廠商辦理履約爭議調解作業,以1.9億和解,再回覆文化部協調結果與計算方式、責任歸屬,但文化部事隔1年才回應不支應此筆款項,若真如許淑華議員所說,文化部早就確定不願意支付,為何不一開始就說清楚,還要中央地方公文旅行長達1年,耗費彼此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