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吳淑珍未出庭洗錢案 律師幫請假「確診過身體差」聲請停審

    2023-07-18 16:11 / 作者 政治中心
    高院更三審今天下午首度開庭,吳淑珍(左)未出庭,由律師持診斷證明書替她請假。右為陳水扁,圖為兩人過去在廣播節目訪談。資料照片。翻攝陳水扁新勇哥物語臉書
    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等人的國務機要費等案纏訟17年,去年7月高等法院更二審將吳淑珍依洗錢罪判2年徒刑,扣案洗錢財物及孳息共299萬8352.4美元沒收,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三審今天(7/18)下午首度開庭,但吳淑珍請假未到庭,委由律師持診斷證明書替她請假,並聲請停止審判。

    最高法院指出,更二審雖然認定吳淑珍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而採一造辯論,逕為判決,但依去年的診斷證明和當時的COVID-19疫情,吳淑珍是否確實因疾病而不能到庭,仍有疑慮;更二審未審酌吳淑珍病況特殊,並釐清有無正當理由,就逕行判決,訴訟程序可議且判決理由不備、調查職責未盡,因此撤銷發回更審。

    高院更三審今天下午原本傳喚吳淑珍出庭,受命法官廖怡貞就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的理由進行審理,了解吳淑珍的病況與就審能力。但日前吳淑珍的律師已持醫院的診斷證明書,以吳的身體狀況不佳替她請假,故今天庭訊僅律師陳國華出庭。

    陳國華提出吳淑珍今年6月30日的醫生診斷證明書,並表示吳淑珍於5月間確診COVID-19,他於7月看望吳淑珍身體狀況,吳淑珍一直在用藥,當時她坐著,與他短暫會面就必須回到房間休息,身體狀況明顯較之前差。法官詢問,吳淑珍在那一家醫院就診?陳國華表示,以高雄長庚醫院為主,將再進一步陳報吳淑珍身體狀況。

    陳國華指出,本案纏訟多年, 15年前吳淑珍曾到庭接受訊問,但當時即無法支撐全程出庭,她在今年母親節後確診過,目前身體狀況較差,若法官認為有必要,可函詢醫師。

    陳國華表示,考量吳淑珍的身體狀況不適合長途奔波,以及是否到庭的適宜性與必要性等因素,「這麼大的案子,現在只剩一個洗錢罪」,似不必要在吳身體不適的情況下,要求她本人一定要到庭才行,請求合議庭停止審判。

    高檢署檢察官說,等收到律師呈報吳淑珍進一步的健康狀況,再表示意見;法官表示,全案候核辦,將由合議庭評議後決定。
    政治中心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