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媳婦黃睿靚已付清罰金。翻攝衛武營網站
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夫妻涉幫扁嫂吳淑珍洗錢,陳致中本月11日入獄服刑,妻子黃睿靚獲判10月、緩刑4年,須另支付國庫100萬元。台北地檢署執行科日前通知黃睿靚繳錢並給了公庫帳號,檢方今天確認已收到100萬元,黃睿靚確定免坐牢。
陳致中、黃睿靚夫婦依照吳淑珍指示開設海外紙上公司,吳淑珍則涉嫌將南港展覽館等相關弊案不法款項816萬9015.3美元(約2.5億元台幣)匯入海外帳戶藏匿。
黃睿靚應訊時表示,她只能聽從婆婆指示辦理,吳淑珍當時要求她簽名,還告訴她,「這不是DIRTY MONEY(髒錢),你跟銀行講,這是你爸爸給你的錢。」黃睿靚雖然疑惑但只能照辦,向到場開戶的銀行人員表示「這是爸爸給的GIFT(禮物)」。
高院更二審將陳致中判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台幣,黃睿靚判10月、併科罰金100萬元台幣,但更二審認定黃睿靚「身為媳婦被迫處處配合」,考量她為親情犯罪,事後又認罪悔改,決定緩刑4年以勵自新,不過條件是她須另支付100萬元。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後定讞。
台北地檢署囑託高雄地檢署代為執行陳致中入監部分,陳致中在報到入監同時已繳清150萬元罰金;北檢執行科則通知黃睿靚,表示她可以在6月9日到北檢繳交,或於6月9日前匯款到指定專戶。但檢方今天已收到黃睿靚匯款100萬元,黃獲緩刑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