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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岸均非禁用集束炸彈公約締約方 國防部:國造萬劍彈能對付共軍目標

    2023-07-11 14:22 / 作者 郭宏章
    台灣自行研製的IDF經國號戰鬥機能掛載中科院研製「萬劍彈」集束彈藥,對付大範圍的中共解放軍地面目標。圖為空軍3聯隊IDF戰機於清泉崗(CCK)基地,2020.7.02漢光演習預演。軍聞社
    美國為了協助烏克蘭反攻,決定提供「集束炸彈」給烏克蘭,以加速擊退俄羅斯侵烏部隊。不過,又被稱為「子母彈」的「集束炸彈」,較小型的炸彈分散大範圍,容易遺留未爆彈,引起人道爭議,國防部官員今天(7/11)指出,台灣、美國、中國以及俄羅斯等國,都不是集束彈藥公約締約國,因此我國可以使用集束炸彈對付軍用目標,並不會違反國際公法「武裝衝突法」規定。

    國防部法律司人權保障處處長吳逸聖少將2023.7.11表示,台灣、美國、中國及俄國等均非集束彈藥公約締約國。國防部提供


    國防部法律司人權保障處長吳逸聖少將,今天上午在國防部例行記者會中回應記者提問時指出,針對「集束彈藥」(或稱「集束炸彈」)適法性,按照集束彈藥公約第1條規定,禁止使用的義務適用於締約方而不及於非締約國,而台灣、美國、中國及俄國等,均非集束彈藥公約締約國。

    吳逸聖表示,武裝衝突法中也沒有對集束彈藥明文規範,因此國際社會對於集束彈藥武器沒有一致共識,如果台灣是針對軍事目標使用相關彈藥,符合武裝衝突法的作戰方法。

    國軍為了達到「重層嚇阻」的戰略目標,也曾自主發展集束彈藥。國軍目前擁有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所研製的「萬劍彈」即屬於集束彈藥,可以掛載於國造「經國號」IDF戰機對地面目標進行攻擊,作戰範圍約200公里,可以對地、對海進行散彈攻擊,屬於大範圍的壓制軍備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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