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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庇民進黨金主?陳椒華揭曾文水庫清淤弊案 水利署:依契約處置

    2023-06-12 15:45 / 作者 林昕慧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天(6/12)就曾文水庫清淤標案,要求經濟部應依照契約儘速解約並求償。翻攝陳椒華臉書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天(6/12)就曾文水庫清淤標案,再度向經濟部長王美花喊話,指業者透過違法轉包、分包,從中牟取暴利高達1.3億元,要求經濟部應依照契約儘速解約並求償。對此,經濟部水利署今天回應,廠商確實違反轉包規定,南水局除將廠商公告為不良廠商外,亦將依契約相關規定處置。

    陳椒華表示,她8日揭發「曾文水庫清淤弊案」後,水利署所發出新聞稿載明「鴻欣公司將本標案全部工作轉交由宸峰公司承攬」這說明了水利署也已經承認有違法轉包的狀況。

    水利署當時回應,「惟因政府採購法除提報不合格廠商外,未規定轉包行為之罰則,另契約亦無繳回已撥價金之規定,致無法據以執行。」對此,陳椒華批評經濟部根本亂扯一通,拿政府採購法規則搪塞,包庇與民進黨關係密切的金主蔡清旭所經營的鴻欣營造,把全體國人當笨蛋。

    陳椒華秀出「曾文水庫清淤案的採購契約」,上面就寫著「廠商不得將契約轉包」 ,如果廠商違反規定,「機關得解除契約、終止契約或沒收保證金,並得要求損害賠償」。陳椒華就此契約的條款,要求經濟部應對違法廠商鴻欣及宸峰兩家公司,進行解除契約跟要求損害賠償

    水利署今天發布新聞稿回應,目前南水局已循政府採購法程序,於112年6月2日發文告知廠商鴻欣公司違法轉包規定,得於20日內以書面提出異議。如未提出異議,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公告為不良廠商。

    至於契約部分,水利署表示,本案原訂作業期限至112年7月15日止,已提前於112年3月1日終止合約。另外,目前部分履約保證金尚未發還,部分契約價金亦未撥付,南水局除將廠商公告為不良廠商外,亦將沒收履約保證金及依契約相關規定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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