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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藍委再爆料「公股金控高層巧立名目領鉅款」 財政部表尊重並提3回應

    2023-05-11 16:21 / 作者 徐筱嵐 / 記者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召開「再爆公股金控醜聞 董總巧立名目領鉅款百萬」記者會。廖瑞祥攝
    針對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5/11)再爆料公股金控高層巧立名目領百萬津貼,再指合金董座雷仲達超領百萬元津貼。財政部提出3項回應,一是財政部2010年訂定公股民營董總薪資標準規範,施行迄今13年標準未調整;二是依立法院決議取消房屋津貼,薪酬上限仍維持2010年所訂標準;三是公股董總薪資報酬依公司治理訂定,各事業依規辦理。財政部尊重各事業董總於符合薪資標準規範支領薪資報酬。

    立委王鴻薇今日召開「再爆公股金控醜聞 董總巧立名目領鉅款百萬」記者會,再爆料立法院去年取消公股金控高階主管的房屋津貼,但公股金控陽奉陰違,巧立「業務津貼」名目,讓高階主管無縫接軌繼續領錢,藐視立法院的決議,要求財政部應該要徹查。

    王鴻薇指出,過去政府核准房屋津貼發放給包括公務員、政府財團法人以及公股金控高層主管的購屋補助,但行政院早在1989年就取消公務人員津貼,財團法人也在2015年取消發放,至於公股金控高階主管是去年立委提案廢除。

    王鴻薇更以以合作金庫董事長雷仲達為例,以「房屋津貼」、「業務津貼」來看,董事長職都能月領10萬元的超高額待遇,等於雷仲達一年可領120萬元。在公股金控中,僅台企銀從去年4月1日起全面取消房屋津貼,也未新增業務津貼,是標準的模範生,「其他公股金控如何自處?如何解釋?」更質疑財政部是否管得動公股銀行。

    財政部發布澄明稿,並提出3大回應。首先,財政部所定「財政部派任或推薦至公股民營事業及其轉投資事業的董事長總經理薪資標準規範」(簡稱薪資標準規範),2010年3月23日訂頒、同年4月1日生效,施行迄今逾13年,期間雖歷經2011、2018及2022年度3次軍公教調薪,且按行政院主計總處消費者物價指數統計推算(以2021年為基準),自2010年12月至2023年4月,漲幅16.45%,財政部規範所定董總薪酬上限仍維持2010年標準,並未調整。

    其次,立法院審查202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行政院業自1989年度起取消公務人員房屋津貼,並自2015年度起,各財團法人也不得再發放高層主管房屋津貼,要求財政部應修正薪資標準規範並取消房屋津貼。財政部去年3月23日函示修正薪資標準規範,刪除非固定收入例示中房屋津貼文字,惟董總月支薪酬上限仍維持99年所訂標準。

    最後,各公股民營金融事業董總薪資報酬,係衡酌經營規模、業務複雜、獲利績效等因素,由各事業依公司治理原則,按公司內部規定及相關作業程序,提經各事業薪酬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

    財政部強調,考量近年金融情勢變化複雜,董總所承擔職責日益增加,其經營責任與報酬間須適度連結,對各事業董總於符合薪資標準規範支領薪資報酬,予以尊重,財政部按年查調各事業董總薪資支領情形均符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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