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議長謝典霖競總成立宣傳海報。讀者提供
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羈押將於「11月16日」期滿,在此前夕,彰化地檢署29日發動第二波大規模搜索行動,至彰化縣議會及相關被告住居所等30處搜索,查扣相關證物,並傳喚被告及證人共36人;其中6人複訊後,30日分別1萬至5萬元交保。
謝典霖爭取連任,競選總部11月8日成立,文宣出爐是謝典霖和母親也就是聯立委鄭汝芬的合照,號召支持者「捍衛在地服務」。謝典霖羈押期限於選前十天屆滿,也就11月16日,若檢方聲請延押裁准,謝典霖恐無法赴議會宣誓,也無法參與正副議長選舉。
彰化地檢署30日證實29日搜索行動是偵辦謝典霖等人除詐取公款辦理餐會賄選外,另經調閱資料發現被告等人數次巧立名目詐取公款私用,指揮彰化縣調查站調查官持彰化地院核發的搜索票,至彰化縣議會及相關被告住居所等30處執行搜索。
檢方傳喚被告及證人共36人,訊問後,認被告陳○民、黃○嫈、張○源、游○櫻、林○芳、邱○玲等人。涉共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刑法第216條、第213條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另違反商業會計法第71條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等罪嫌重大,尚無羈押必要,分別交保1萬元至5萬元,其餘被告及證人均請回。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競總成立宣傳海報。讀者提供
謝典霖涉及今年6月23日在彰化縣議會舉辦的餐會,當天席開約10桌,邀請溪湖地區人士及地方政治人物出席,現場提供餐點及伴手禮。檢方懷疑,謝典霖可能藉由餐會替表姑陳貞妃參選溪湖鎮長助選,並涉及以不實名目動支公款等情節。彰化地方法院於9月17日裁定謝典霖及其父親謝新隆羈押禁見,謝典霖之母鄭汝芬則以10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