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李佳穎攝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曾於2024年遭香港籍人士跨海委託台灣徵信社進行跟監,台北地檢署昨(10/7)日偵結起訴4人,並對港人鞠覺賢、林慶發布通緝。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今(10/8)日自曝也曾遭跟監,該案例很多人都知道,呼籲應修法讓「跨境鎮壓」單獨成罪。
沈伯洋遭中共列為「台獨頑固份子」,2024年間遭徵信業者監控1個月。台北地檢署查出,徵信業者鄭永津、謝乙辰、江文鑫、侯凱瀚4人,涉嫌收受香港人士鞠覺賢、林慶36萬元報酬,在沈伯洋住處大門口對面機車上安裝微型攝影機,24小時監控,並將進出入影像傳送給境外敵對勢力。
梁文傑回應,事發當時,很多人嘲笑「不可能」、「自己在幻想」、「被害妄想症」,但事實上就是真的,「有人道歉了,有人不道歉,那無所謂。但是事實就是事實,大家不能視而不見。」就他了解,刑事局曾邀請徵信業者座談,提醒大家在接案時注意資金來源與提供者。
另外,梁文傑也自曝,陸委會同仁雖未曾遭跟監的案例,但「我是被跟監過」,還到我家地下室租車位,「這事情很多人都知道」。當時媒體報導,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指揮狗仔集團拍攝政治人物,前中央社記者謝幸恩便租下梁文傑、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同社區的車位。
針對跨境鎮壓,梁文傑坦言陸委會並會主管機關,但他分析,目前的《反滲透法》與《國安法》都很狹窄,《反滲透法》僅處理境外敵對勢力指示,以及違反《選罷法》、《公民投票法》與《集會遊行法》等行為,《國安法》則是涉及在台灣發展組織洩密。
梁文傑指出,目前許多案例都是境外敵對勢力指示跟監、跟拍、打人、潑漆、潑糞。這些行為都是《反滲透法》跟《國安法》所沒有規定;相較美國而言,總統賴清德的兒子遭跟監,依法因受外國政府指示就單獨成罪,最高可以判到10年。
梁文傑舉例,卡米地因演出涉及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劇碼而遭潑糞,僅以毀損罪起訴1年10個月刑期;資深媒體人矢板明夫遭港人毆打,檢察官僅以傷害罪及組織犯罪起訴5年刑期,沈伯洋遭跟監按則是以《個資法》起訴1年6個月,縱使檢察官努力辦案,但我國法律當中並沒有跨境鎮壓的概念。
梁文傑透露,《國安法》修法自去(2026)年提出後仍躺在立法院,還沒有進入正式審查,埋葬在文件堆中;有關「跨境鎮壓」未來修法方向將朝單獨成罪,希望社會各界屆時支持修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