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預算中心質疑追加預算案適法性,行政院主計總處說明。資料照片
立法院預算中心質疑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案,在總預算尚未經總統公布前即提出,有適法性疑義。行政院主計總處今(10/2)表示,過往追加預算固然均於總預算經總統公布後提出,但此次時空背景與過往不同,立法院直到8月14日才完成今年度總預算三讀,已大幅超過法定議決時間。
主計總處表示,今年度總預算案在2025年8月底送立法院審議,但立法院直到今年8月14日才完成三讀,已大幅超過法定議決時間。在等待立法院審議期間,因應中東情勢升溫、調增福利津貼及軍公教待遇、聯合作戰需求、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新增工作,以及兒童及少年成長津貼前置作業等,經相關機關陸續反映新增經費的需求,因此依《預算法》第79條編列追加預算案。
主計總處指出,追加預算案9月3日提出時,今年度總預算雖尚未經總統公布,然已經立法院三讀通過,預算金額已臻明確,故有《預算法》第79條所定情形時,原則上得請求提出追加歲出預算。主計總處表示,過往固然均於總預算經總統公布後方提出追加預算,但考量時空背景不同,且追加預算仍會遵循如同總預算之程序辦理,因此在法定程序方面,與總預算並無二致,應屬適法。
對於「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及「國民年金給付」調增尚未完成修法,主計總處表示,已在今年1月分別將《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及《國民年金法》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為及時照顧老年農民與國民年金領取者,採「修法與預算籌編並行」,後續將待立法院完成修法後,始得動支。
主計總處表示,追加預算是因應年度中發生的政事臨時特殊需要,不能與年度預算的資源配置混為一談。本次追加預算主要因應中東衝突相關民生安定措施,年度預算是基於國家整體財政與總體經濟狀況下規劃,並衡酌各政事支出的需要配置,因此兩者不能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