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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爆黃國昌「養駭客」一審判賠!《鏡週刊》:有採訪並反覆查證,對結果深感遺憾

    2026-08-31 13:57 / 作者 侯柏青
    黃國昌針對央廣駭客案控告鏡週刊,一審獲勝訴。資料照。民眾黨提供。
    《鏡週刊》去(2025)年爆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找網路禁衛軍「剷除異己」、吸收駭客竊密等,還稱黃國昌時任助理鄭凱燁告知「找黃幫揭弊要付費給協會」等,遭黃提告求償500萬。一審今天判《鏡週刊》部分敗訴,共得賠60萬元及移除新聞、刊登判決全文。《鏡週刊》聲明表示,對判決深感遺憾,記者撰稿前有採訪前央廣工程師吳政勳並經反覆查證,將與律師研議上訴救濟。

    黃國昌去年被爆「養狗仔」跟拍政敵引起議論,央廣又爆內鬼工程師吳政勳涉嫌置換首頁為美國國旗及中國五星旗。《鏡週刊》訪問吳政勳等人,撰寫《靠骯髒手段打造揭弊人設,黃國昌一招吃定科技宅男當工具人》等系列報導,指控黃國昌找駭客偷個資,還在網路上組禁衛軍等,另稱黃的時任助理鄭凱燁告知央廣員工「找黃幫忙揭弊要付費給協會」,除要負擔幾萬元掃描費,還被索討近百萬元開銷。

    黃國昌和鄭凱燁共對《鏡週刊》求償500萬、撤除新聞及下架影音,另要求在官網刊登判決全文30天。一審今天判《鏡週刊》及撰稿記者各連帶賠償黃國昌36萬、18萬元,賠鄭凱燁6萬元,另下架新聞及在官網刊登判決全文30天。

    《鏡週刊》聲明指出,報導央廣駭客案,法院今日判決部分報導敗訴,本公司尊重司法判決,但對判決結果深感遺憾。

    《鏡週刊》表示,系爭報導並非憑空臆測,而是記者採訪親身參與相關事件之工程師吳政勳,並就其提供的具體情節及相關資料,經反覆查證後所為的報導。

    吳政勳所述涉及黃國昌組織、指揮網路駭客事件之經過及相關人員角色,他於出庭作證時均已逐一說明,並證述記者於出刊前曾多次向其訪問查證。報導內容具有高度公益性,本公司始終認為,此類重大公共事件自有接受媒體及社會檢驗之必要。

    《鏡週刊》指出,新聞媒體並非司法偵查機關,合理查證亦不等同於必須證明報導內容絕對真實。本公司將於收到判決書並詳閱判決理由後,與律師研議上訴救濟,持續捍衛新聞自由及媒體監督公共事務之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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