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論文門重回一審,法官敲定一庭辯結。資料照。廖瑞祥攝。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指控,新竹市長高虹安的美國辛辛那提博士論文涉抄襲資策會期刊,自訴高虹安違反《著作權法》。一審認定提告期逾6月不受理,二審認定在告訴期內,逆轉發回更審。台北地院今天首度開庭,法官諭知自訴要件被認定合法,將直接進入審理程序,當庭諭知將「一庭辯結」定生死。高虹安的委任律師主張9月初將與資策會談調解,法官敲定11月中旬之前就會開辯論庭。
資策會主張,高虹安當年任職資策會時,在經濟部科技補助計畫下,和同事共同發表兩篇期刊論文「Quality prediction modeling for multistage manufacturing based on classification and association rule mining」(簡稱論文一)、「Sparse Coding for Manufacturing Quality Prediction 」(簡稱論文二),兩篇期刊著作權歸屬資策會。
但高虹安未經同意就在自己的辛辛那提大學博士論文引用兩篇論文,第一篇重製改作8成以上,第二篇則超過3成,高虹安於2018年4月27日發表博士論文後,隨即傳輸到美國俄亥俄州圖書資訊網路及資料庫供大眾下載。
資策會自訴控告高虹安侵害重製、改作、公開傳輸及姓名權等4項權利,另提告民事求償100萬元及刪稿道歉。
論文門案從高虹安擔任新竹市長開始,一路到她停職又復職,迄今仍未完結。資料照。新竹市政府提供
一審刑事部分認定,旅美教授陳時奮在2021年10月18日就在臉書揭露高虹安博士論文涉嫌抄襲論文一,資策會就知情了,卻拖到2022年10月25日才提告,超過6個月告訴期,做出不受理判決。
資策會上訴後,二審認定大逆轉,認為依現有證據,無法確認資策會有比對過高虹安的博論是否抄襲論文一;至於論文二的部分,二審認為,陳時奮在臉書上未提到論文二,資策會和高虹安的互傳訊息也未提及論文二,逆轉認定本案未逾6個月告訴期,將全案發回更審。
北院今天開庭,承審法官強調,二審已認定自訴要件合法,因此告訴權時效、管轄權都不再是雙方攻防範圍,爭點目前僅剩一、「公開傳輸」是否包括語文著作;二、高虹安上傳博論的舉動是否侵害公開傳輸權;三、高虹安是否觸犯《著作權法》的重製、改作等規定。
法官表示,全案預計「一庭就辯結」,由於法院8月底將進行人事調動,因此希望在9月下旬開庭。但高虹安的律師表示,本案尚有民事部分(一審判高虹安賠償資策會40萬元及刪除抄襲,全案上訴智商法院),已安排在9/1與資策會談調解,如果有進展將盡速回報。法官思考之後,表示全案候核辦,預計11月中旬之前就會安排開庭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