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社會處長陳加富(中間左)涉貪汙40萬元交保。取自行政院官網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長陳加富因2018年0206震災善款27.8億元遭檢調帶走,檢察官複訊後,29日深夜諭知4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海、住居。對此,花蓮縣政府聲明表示,選前重啟久遠案件大動作約談,偵辦時機引外界疑慮、呼籲司法勿成政治工具。
有關「社會處長再經檢調約談交保」一事。花蓮縣政府聲明,相關報導案情歷時多年、多次調查,相關業務及承辦人員亦因時間久遠有所更迭。面對多次調閱文件,縣府皆配合司法調查,尊重司法,也呼籲盡早釐清真相。
縣府表示,檢調選在選舉將近之時針對久遠案件大動作偵辦,其動機,恐引發外界疑慮。呼籲司法機關秉持客觀、公正及比例原則,恪守偵查不公開,勿讓司法程序受到政治因素干擾,更不應淪為政治操作的工具。
縣府表示,目前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對個案內容不多作評論,也呼籲外界勿做政治操作。縣府將依法配合相關調查,盼案件早日釐清,還當事人清白與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