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前政委楊珍妮。資料照。李政龍攝
行政院前政務委員楊珍妮因涉嫌霸凌顏慧欣案,日前已被免職,監察院今(7/29)表示,已於17日通過對其的彈劾案,移送懲戒法院處理。對此,楊珍妮稍早透過聲明稿強調,因嚴格管理而導致同仁感受到不適,絕非本意,她深感遺憾,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
楊珍妮聲明全文如下:
本人投身國家涉外經貿及談判數十年,始終以全力爭取國家最大利益為己任,並由衷感謝同仁長期肩負繁重的涉外談判重任,齊心協力、不分晝夜為國家利益所付出的辛勞與努力。然而,若在講求極高效率與成果的高壓環境裡,因嚴格管理而導致同仁感受到不適,絕非本意,本人深感遺憾。
本案已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本人將會全力配合司法調查,提出客觀完整之證據與陳述,期盼司法能秉公釐清事實全貌,還原真相。監院今發布新聞稿指出,楊珍妮擔任經貿辦總談判代表期間,阻撓及弱化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參與相關業務,具體行為包括公開否定顏的意見、僅派共用秘書協助顏等,對部分同仁高壓威嚇、孤立排擠,已明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違失事證明確且情節重大,監察委員葉大華、王麗珍提案彈劾,17日經審查通過,移送懲戒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