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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室內空品法15年未修!綠委籲修法「補助取代罰則」:建立風險分級

    2026-07-24 15:39 / 作者 張綵茜
    民進黨立委劉建國呼籲盡速修正「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劉建國立委辦公室提供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已15年未修正,民進黨立委劉建國與台灣室內環境品質管理協會今(7/24)邀集學者召開記者會,提出4項修法建議,包含建立風險分級、智慧監測等制度,並強調環境部不應只靠罰則,而應透過補助、獎勵及稅務減免,提高室內空品改善意願。

    劉建國今天偕台灣室內環境品質管理協會舉辦「改善室內空品」記者會,邀請中山大學環工所教授袁中新、台北科技大學建築系教授邵文政及台灣室內環境品質管理協會榮譽理事長鄭仁雄出席。

    劉建國表示,聯合國去年啟動《全球健康室內空氣宣言》,將「乾淨、安全的室內空氣」定位為基本人權;反觀台灣《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自2011年立法以來已15年未修法,歷經COVID-19疫情及極端高溫等挑戰,法規應與時俱進。他呼籲盡速修法,建立風險分級、智慧監測等制度,並強調環境部不應只靠罰則,而應透過補助、獎勵及稅務減免等誘因,提高室內空品改善意願。

    袁中新指出,健康室內空氣的人權治理至少包含可近性、敏弱優先、知情權與可問責性。人權化不是要求所有場所達到零污染,而是要求政府提出明確目標、分階段改善、公開進度,並確保弱勢族群不因成本被排除。

    邵文政認為,幼兒、長者、病患及慢性病族群往往最無法自行選擇環境,因此制度必須提供更高一層保護。他建議,三年完成敏弱場所基線盤點、五年優先改善高風險場所,並以輔導、補助及共同採購降低第一線負擔。

    台北科技大學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系教授蔡尤溪強調,智慧監測不是讓便宜感測器取代專業檢測,而是以連續數據找問題、標準方法作判斷、AI協助改善;當制度建立設備分級、校正、資料格式與第三方驗證規則,也可帶動感測器、空調過濾、雲端平台、維護服務、節能績效與ESG揭露等「空氣經濟」。

    鄭仁雄提到,現行制度仍存在母法缺乏週期檢討、管理對象未充分反映風險、定檢難以描述長期暴露、標章健康代表性不足及跨部會權責分散等問題。未來應建立普遍自主管理、風險優先管理及法定查核執法三層制度,做到低風險減負擔、高風險加保護。

    民進黨立委劉建國與學者共同召開記者會。劉建國立委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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