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劉建國要求警政署研議未來查獲電子菸當場驗毒。劉建國立委辦公室提供
毒駕事件頻傳,尤其新興毒品「依托咪酯」(俗稱喪屍菸彈)四處流竄,已對社會治安造成嚴重危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7/15)逐條審查《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民進黨立委劉建國要求法務部及警政署研議,未來查獲電子菸不只要沒入、開立罰單,也應進行毒品檢驗。
劉建國表示,本次修法特別修正《菸害防制法》第15條及第37條之1,將過去「使用」電子菸才處罰,擴大為「持有」電子菸即可依法裁罰,這項修法方向獲得朝野支持。
劉建國認為,未來員警或教師發現民眾、學生使用電子菸時,除沒入、裁罰外,是否也應進行毒品檢驗,確認有無施用依托咪酯等毒品;若僅沒入、開罰,恐難達到修法遏止依托咪酯危害的目的,因此要求法務部及警政署研議相關辦法。
電子菸外型日益多元,第一線辨識難度大增。劉建國在審查時,展示一張看似粉紅色手搖飲的照片,實際卻是偽裝成手搖杯的電子菸,放在車內如同擺飾,隨身攜帶也易被誤認為掛飾,就連衛福部長石崇良也需近距離查看,才確認該物為電子菸。
劉建國提出附帶決議,要求衛生福利部會同內政部警政署及教育部,共同研訂電子菸的辨識、認定及查緝標準作業程序,讓未來第一線警察、教育人員等執法人員都有一致的辨識依據,提升查緝效率。
衛福部長石崇良近距離查看偽裝成手搖杯的電子菸照片。劉建國立委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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