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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訊/前民進黨工黃取榮當共諜!二審改判6年 「他」不認錯…如願逆轉無罪

    2026-06-25 09:26 / 作者 白廷奕
    綠營資深黨工黃取榮淪為共諜,一審重判10年,高院今二審宣判。資料照。廖瑞祥攝
    前民進黨資深黨員黃取榮涉嫌當共諜,唆使前民進黨民主學院副主任邱世元、前總統府諮議吳尚雨、前外交部長吳釗燮秘書何仁傑等3人,洩露賴清德出訪友邦巴拉圭等機密文件,一審判黃10年、吳4年、邱6年2月、何8年2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6/25)日判黃取榮6年、吳尚雨3年、邱世元5年,何仁傑在二審開庭期間一度對媒體大喊「沒做錯」,合議庭認定他真的沒犯罪,判他無罪。

    調查指出,曾在中國經商的黃取榮,2017年遭中國情工單位吸收,返台後吸收邱世元成為下線持續蒐集政治情資,並向吳尚雨、何仁傑刺探消息。何仁傑於2023年間,利用確認外交部長行程、業務人員向部長報告或私下查看資料的機會,將2份公務機密及1份機密交給黃取榮。黃取榮混合公開資料後撰寫成「分析報告」,再用加密軟體傳送給中共情工人員。

    前民進黨民主學院副主任邱世元認罪,一審判6年2月。資料照。李政龍攝

    此外,調查發現,黃取榮還指示邱世元向吳尚雨蒐集資料,藉此拿到1份總統出訪行程細節(原為機密,行程結束後已解密),另拿到4份副總統國內選舉行程資料(公務上秘密,行程結束後已解密)。吳尚雨基於和邱世元的交情,將上述資料給了邱世元。

    一審認定,黃取榮藉著出賣情報,向中共情工人員取得497萬7500元,邱世元也獲得221萬6924元,兩人更利用頻繁往返兩岸的台商,陸續把工作所得陸續匯回台灣領出。一審考量黃取榮、何仁傑否認犯行,邱世元、吳尚雨則坦承不諱,且邱世元也繳回全部犯罪所得,決定依《國家機密保護法》重判黃10年、何8年2月,邱則判6年2月、吳4年。

    前總統府諮議吳尚雨認罪,一審判4年。資料照。李政龍攝

    一審合議庭痛批,黃取榮等4人都長期從事黨職或公職,應該知道效忠國家的重要性,但4人刺探、收集、洩漏及交付之資料,已涉及我國外交資訊及首長行程等外交重要情報等,讓我國艱難的外交處境儼然「雪上加霜」,助長中共「三戰」(編按:輿論戰、心理戰、法律戰)的作為,期間相當長,而且交付的資料還涉及外交部會等高層行程,危害國家外交安全,應該嚴厲苛責。

    但台北地檢署不服,提起上訴。高院審理期間,何仁傑一度對著媒體喊冤,說自己「沒做錯」,黃取榮屢次被問「有沒有賣台?」則始終低頭不語。

    高院今日二審宣判,合議庭依《國家機密保護法》判黃取榮5年2月,另依《洗錢防制法》判1年4月,併科罰金60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未扣案的犯罪所得87萬元則宣告沒收。另分別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洗錢防制法》判邱世元4年8月、10月,併科罰金10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應執行5年,犯罪所得45萬1500元沒收。

    合議庭也認定,吳尚雨犯《國家機密保護法》,判刑3年。何仁傑逆轉無罪。
    前外交部長吳釗燮秘書何仁傑日前出庭時,對媒體大喊「我沒做錯」。資料照。李政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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